馮志國始終覺得自己命裡和女人反衝,當初就不應該見色起意,好端端跑去招惹秦月,惹得一身騷,被秦月的男人打了一頓,現在臉上還留著疤,馮程當時才三歲,眼看著他被揍,嚇得變成個窩囊性格,到現在都好不了。
&ldo;都是那個娘們勾引我,他媽的。&rdo;
當初就是看她寡母可憐,僱她看鋪子,每天給點錢好讓她討生活,結果喝醉了酒,沒收住,強上了她。
當時也商量了,這件事兒不讓別人知道,他清楚秦月在當地無依無靠,量她為著孩子也不敢。沒想到這事兒還是被秦月的老公張凱發現,把柄落他手裡,馮志國也沒轍,為了不把事情鬧大,只好予取予求。
窟窿越來越大,馮志國也填不上,後來他發現張凱在外面賭博,早就欠了一屁股債,所以才會不停找他要錢,還不讓聲張。
知道了這件事,馮志國幾乎沒有猶豫,連夜便通風報信,把債主引到村裡,想讓他們抓住張凱。
沒想到張凱跑得比他想像中還要快,那些帶著傢伙的債主撲了空,不甘心就這麼白跑一趟,於是便將氣撒在了秦月頭上。
秦月的小拇指就是這麼沒的。
她生了一雙極其漂亮的手,雪白柔軟,在陽光下就像沙灘的貝殼,發著光,無論怎麼幹活都留不下絲毫紋路,就像是老天眷顧。
但那天,他們當眾砍掉了秦月的小指,馮志國清楚地記得,她兒子當時也在。
那孩子當時也才四歲,不明白為什麼那些人圍著自己的媽媽,想跑過去,但被人推到在滿是泥水的地上。
那天那兒剛殺完魚,腥臭的血、髒的魚鱗和沙土混在一起,全沾到他褲子上。
他完全愣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盯著刀落下,在大片的尖叫和惶恐中,那個小孩兒跑過去,在髒的泥地裡撿起那根分離的小指,包在衣服裡。
但秦月的手到最後也沒接上,空著一根,還是很漂亮。
馮志國當時並不覺得愧疚,只是晚上做夢會夢到,很瘮人。
第二天,他給了秦月一百塊錢,讓她別來魚鋪了,一個月後他自己也跑了,因為馮程要上鎮上的幼兒園,他轉頭去外面謀生,就這樣離開了漁村。
看到長大的寧一宵,這些塵封的往事又一次出現,馮志國覺得骨頭縫都冷。
他確定那個時候的寧一宵還很小,應該不知道這些事和他有關,但馮志國並不清楚秦月會不會說給他聽。
無論如何,他都希望寧一宵別來給他找事兒,更不要找他寶貝兒子的麻煩,他們現在生活得很幸福,馮程以後也會很有前途,說不定以後還能買套房子,留在北京。
以免真的被小兔崽子咬一口,馮志國決定,這段時間要偷偷盯著他。
寧一宵在廚房切番茄。
因為聽蘇洄講話,一時間走了神,不慎切到了食指。
他沒什麼大的反應,只是停了動作,指尖很快冒了血,令他想到一些不算愉快的童年回憶。
蘇洄本來背對著他剝柚子,說著話,忽然發現切菜聲中止,回頭一看,發現了寧一宵的傷。
&ldo;怎麼受傷了?給我看看。&rdo;蘇洄拉過來,又立刻找了紙巾給他擦血、壓傷口,很認真對他說,&ldo;你不要切了,我來切吧。&rdo;
寧一宵覺得他有些大驚小怪,他笑了笑,&ldo;只破了一點皮,包一下就好了,你去房間第二格抽屜拿一下創可貼吧。&rdo;
蘇洄不願意,就這樣看著他,寧一宵只好摸摸他的臉,趁家裡沒有其他人,親了他一下,&ldo;乖,去吧。&rdo;
蘇洄很快回來,先是上了藥粉,然後用小兔子創可貼給他包紮,一絲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