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資本。明朝官營解鹽生產,徵發鹽戶到鹽池服役做工,叫做“鹽丁”。鹽丁另立戶籍,世代相起,實際上是封建國家的工奴,生活痛苦萬狀,經常抗工逃亡,生產效率極低,這表明落後的生產關係已經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1648年,清政府廢除“鹽丁”制,把解鹽生產改官營為民營,交給商人自行澆曬。第二年又把鹽池分為五百一十三號,規定一戶商人經營一號,逐一登記。這種經營解鹽生產的“坐商”,自籌資金,僱人撈鹽,每產鹽一百引(二百四十斛為一引),其中七十引要納稅,一引摺合白銀三錢二分,另外三十引不納稅,抵作商人工本費。坐商對鹽池雖然沒有所有權,但是卻有佔有權和使用權,他們只要向政府納稅,就可獲得一號鹽池,經營生產。坐商僱傭工人的工資,以其技術高低來決定,按年支付,實際上已構成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坐商就是早期的資本家,鹽工則就是近代鹽池產業工人的前身。當時,鹽池有20000多名工人,生產規模巨大,超過了歐洲早期資本主義工場手工業的水平。從明朝官辦,“鹽工”逃亡,到坐商經營,“居民踴躍赴工”看,這是一個深刻的歷史性轉變,顯示出新的生產關係適應和促進生產力發展的積極作用。山西商人資本不論是商品經營資本還是貨幣經營資本,一般都不是資本的擁有者(即商業資本家)直接從事經營活動,多數是由財東(商業資本家)出白銀若干,委託一個自己信賴的、精明能幹的人當掌櫃(相當於經理),從事某項經營活動。財東把資金運用權、人員調配權、業務經營權交給掌櫃,獨立自主地從事經營活動。定期結帳一次,由掌櫃向財東彙報經營成果。如果財東滿意,就繼續任用,財東信不過就可以辭退。這種資本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實行經理負責制的方式,再加上以後實行的人身股制度,促使經營者工作不敢懈怠,把職工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結合在一起,促進了管理人才的出現,提高了經營效益,這在中國企業史上是有積極意義的。早在元代,運城鹽池就設有鹽商子弟學校,叫做“運城鹽運使司學”。清代在包頭城,也有山西商人自辦的子弟學校。馳名中外的旅蒙商“大盛魁”商號,在外蒙古的科布多設有本企業的訓練機構,從晉中招收十五、六歲的男青年,騎駱駝經過歸化、庫倫到科布多接受蒙語、俄語、哈薩克語、維吾爾語及商業常識的訓練,一般為半年,然後分配到各分號,跟隨老職工學習業務。這種重視提高職工業務素質的辦法,就是現在來看,也是很有遠見卓識的。山西商人首先創造了民間匯兌業務、轉帳和清算中心,首先創造了類似中央銀行的同業公會,都顯示了山西商人的精明能幹和創造能力。山西商人,最先打入國際金融市場,表現了他們敢於向新的領域開拓的風姿。
在明清以來長達三個世紀的商業革命中,中國經濟捲入了國際化浪潮。在這場國際貿易中,中國的白銀貨幣淨流入,這意味著中國的商品淨輸出。中國商業革命與中國明清各大商幫的關係是密切的,是各大商幫推動了中國商業革命。在明清時代,中國商業、手工業迅速發展,異地販運貿易十分活躍,已經形成了許多商幫,如山西幫、徽州幫、陝西幫、廣東幫、山東幫、洞庭幫、江右幫、寧波幫、金華幫、紹興幫、福建幫等等,其中山西幫活動舞臺最大,資力最強。山西商品經營資本的發展,分離出來了貨幣經營資本,其主要組織形式為當鋪、錢莊、印局、賬莊、票號等金融企業,遍佈全國各地乃至亞歐一些國家。外國人把這些金融機構統稱山西銀行。中國的金融革命與山西票號的關係是密切的,是山西票號或稱山西銀行推動了中國的金融革命,啟動了中國經濟國際化的閥門。中國明清商業革命和金融革命與歐洲的商業革命和金融革命是平行發展的。公元1500年以前,歐洲和中國一樣還是農業社會,甚至農業水平比中國還低。經過1500年到17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