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大家的日子過的好了,但習慣還沒改變,到了這天家裡人大多會回家吃飯。
林子軒和慕姍姍一進院子就能聞到瀰漫著的肉香味,每家幾乎都這樣,這就是習俗。
林曉玲從電影學院趕了回來,這種解饞的機會她可不會放過,學校食堂裡的飯菜誰吃誰知道,只能說價格實惠,量大管飽。
等兩人進門,鄭秀蓮把早就燉好的肉湯端了上來。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著餃子,喝著羊湯,隨便聊著閒話。
曉玲同學對慕姍姍的籤售會很有興趣,還幫著算了一下版稅的收入。
“十五塊一本,這都快賣出去三萬本了,百分之十的版稅,那就是四萬五啊,要是賣出去一百萬本,那就是150萬,這下發財了。”林曉玲興奮道。
“沒那麼多,一開始讀者感興趣,銷量好,以後就慢下來了,出版社估計最多也就30萬冊左右。”慕姍姍解釋道。
這本《我在美國的180天》第一次印刷五萬冊,一個月銷售出去三萬冊,成績不錯。
慕姍姍畢竟不是那種家喻戶曉的明星人物,即便在華國電視臺也不是最有名的主持人,她只是佔了先機,成了華國電視臺第一個出書的主持人。
有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以後就會掀起主持人出書的熱潮,畢竟誰也不會嫌錢多。
不過,這筆錢不是一次就能拿到,書賣出去才能收錢,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拿版稅就是這樣,講究細水長流。
“那也不少了,好幾十萬呢,原來寫書這麼賺啊,我也去當作家好了。”林曉玲羨慕道。
“別三心二意的,好好學習,等你出名了,再講寫書的事吧。”林子軒教訓道。
“老哥,別光說我啊,你還是個作家呢,嫂子都出書了,你呢?”林曉玲取笑道。
“我要是寫通俗小說,比這個還暢銷,嚇壞你們。”林子軒誇張道。
“你就吹吧,反正也不上稅。”林曉玲低聲道。
這是在家裡,兄妹兩個鬧慣了,說說笑笑地就過去了。
“對了,老哥,鄭教授讓我問問你,咱們那個紀錄片的版權問題,導演系準備重新拍攝製作,好像是當作一種新的紀錄片型別,弄好了興許還會送到國際電影節上呢。”林曉玲高興道。
林曉玲不大懂這些,鄭洞添較為看重。
實際上,這部紀錄片的商業價值不大,除了圈內人和紀錄片愛好者,沒什麼觀眾會來看一部影像粗糙,製作低劣,沒有明星的片子。
光是採用了過期膠片這點就沒辦法在正規的影院放映,只能走錄影帶的路子。
想靠這個賺錢基本上很難,它的價值在於形式新穎,為華國紀錄片開了一個新的方向。
鄭洞添想把這部紀錄片重新制作一下,填充內容,加上配樂,讓其更為完整。
當初林子軒和林曉玲只拍攝了一天,很匆忙,沒那麼多的講究,整部紀錄片非常的原始。
鄭洞添是京城青年電影製片廠的廠長,想重新制作這部紀錄片很容易,就當是導演系學生的實踐課程了,讓這些學生按照這個思路自己拍自己剪。
如果最終的成品還不錯,就送到國際電影節上試試看。
他詢問版權的事情,是在擔心萬一這部紀錄片在國際影壇獲了獎項,引起紛爭就不好了。
他在電影行業混了幾十年,看的很透徹,大家爭來爭去的,無非是為了名和利。
“版權歸你了,你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吧。”林子軒想了想,決定道。
他對這部紀錄片不怎麼看重,原本就是給妹妹考試用的,如果真拿到什麼獎,那林曉玲以後在這個行業會走的更為順利,沒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