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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那本雜誌,莊昏曉悚然變色,二話不說,立馬伸手來奪。

還好我眼明手快,將雜誌死死護在懷裡。

“祝莞爾,快點給我,聽見沒!”

“不行,除非你先告訴我她是誰!”

我始終拽著那本雜誌,不肯鬆手,最後莊昏曉有點惱了,將聲音提高:“這和你無關!”

聞言,我忽然想起前些天那個夢,在裡面,我也是無關緊要的人--對於他和她而言。

夢裡現實,新仇舊恨,我也無暇分辨,只覺胸中一口濁氣上升,牙齒癢癢的,於是,低頭,張嘴,瞄準他的手,狠狠一咬。

“啊!”莊昏曉吃痛,我趁著他鬆手的當,退到牆邊,雙手舉起雜誌,威脅道:“不要過來,不然我把她給撕了!”

可毫無用處,莊昏曉眼睛都沒眨一下,繼續向我走來。

看來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我一狠心,雙手前後一扭動,雜誌撕開了一道小口子。

隨著那“刷”的一聲,莊昏曉也在我跟前停住。

雖然表情鎮定,但我心裡卻像敲鼓一樣,砰砰亂跳。

我真的做了。

我撕了莊昏曉的她。

完了,他會生氣嗎?會打我嗎?我該怎麼還擊?踢他膝蓋還是踹他家小莊?

沒時間多想,莊昏曉打破沉默,忽然一把奪過雜誌,然後——徹底地將封面撕成兩半。

我的坐骨神經,脊髓神經,滑車神經,三叉神經,迷走神經,舌下神經,總而言之,各種神經都繃得緊緊的。

莊昏曉雙手撐在牆上,將我圍在中間,面無表情地看著我,隔了很久,終於說道:“今後,我不想這本雜誌再出現在我面前。”

然後,他走了出去。

我沿著牆壁慢慢滑下,蹲在地上,看著那個支離破碎的女孩,心裡靜極了。

莊昏曉恨她。

這樣濃的恨,需要異常烈的愛。

也就是說——

莊昏曉,很愛她。

我的鄰居是腹黑 正文 真相大白,原來如此

章節字數:3746 更新時間:08…09…17 21:58

夜闌人靜。

我放輕腳步,悄悄地走過莊昏曉家,來到自家屋子前,掏出鑰匙,藉著微微的光,倏地開門,快速進去。

像做賊。

這幾天,我就像做賊。

藉口遲遲被拐走,店裡無人照料,我天天一早便出去,深夜才回家,避免和莊昏曉說話。

並且,在他說明那個女孩的情況之前,我打算一直這麼做。

走進臥室,將包一扔,趁著黑暗,一頭撲在床上,我長長地嘆口氣。

莊昏曉啊,莊昏曉,為什麼你要記得她一輩子?

正在長吁短嘆,檯燈忽然亮了,我下意識抬頭,竟發現莊昏曉就躺在我身邊!

只見他雙手枕在腦後,兩隻長腳交疊在一起。黃黃的燈光從他頭上射下,將他的臉埋在陰影中。儘管如此,我仍然感覺得到,那雙眼,正牢牢地盯著我。

“為什麼這麼晚才回來?”他問,聲音較平時低沉。

我將枕頭罩在頭上,悶悶地說道:“我也有秘密。”

莊昏曉將枕頭拖開,逼我看著他:“別鬧了。”

“我沒有鬧,我只是想知道那女人是誰?”

“我早說過,她是誰和你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你總要刨根見底。”

“是,和我沒關係,和你有關對吧!”

“總之,她根本就不重要。”

“如果不重要,你會記得她一輩子?!”

“誰告訴你的?周墨色還是柳半夏?”莊昏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