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5 股份的變化與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的變化:股權情況1
股東
股份(%)
班扎夫權力指數
班扎夫權力指數比(%)
A
20
6
20
B
20
6
20
C
20
6
20
D
20
6
20
E
20
6
20表3…6 股份的變化與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的變化:股權情況2
股東
股份(%)
班扎夫權力指數
班扎夫權力指數比(%)
A
32
6
20
B
17
6
20
C
17
6
20
D
17
6
20
E
17
6
20
表3…7 股份的變化與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的變化:股權情況3
股東
股份比(%)
班扎夫權力指數
班扎夫權力指數比例(%)
A
36
14
63.636
B
16
2
9.091
C
16
2
9.091
D
16
2
9.091
E
16
2
9.091
從表3-5至表3-7可見,在5個股東之間平均持股的情況下,即均持有20%的股份,班扎夫權力指數也是平均的。當股份發生偏離時,如股東A持有的股份多幾個百分點、其他股東仍持同樣的股份,班扎夫權力指數比還不發生變化。從表3-5可看到,當A擁有32%的股份時,班扎夫權力指數還是平均的,在這種股權結構下,對A來說是最不公平的,他擁有的股份是其他股東的近兩倍,但權力卻一樣!
但是當A的股份再有所增加,而其他每個股東降低一個百分點時,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發生突變。A的班扎夫權力指數一下子由6增加到14,班扎夫權力指數比由20%增加到,而其他股東的班扎夫權力指數由6降低到2,班扎夫權力指數比則由20%降到。
A此時雖然不能擁有51%的股份或以上而有100%的決策權,但由於他在決策時作為高獲勝聯盟中的關鍵加入者,要比其他4個股東的班扎夫權力指數高得多,因此他的權力比其他股東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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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結構與投票影響度
為什麼在上面“丈夫—妻子”的例子中丈夫與妻子不擁有相同的權力呢?為什麼Saha國原來的投票體制(16;9,7,3,1,1)擁有的票數分別為3、1、1的三個省不具有權力呢?上面透過指出投票者在形成獲勝聯盟中作為“關鍵加入者”的個數,得出他權力的大小。而這也可從整個群體決策的邏輯結構中分析。
假定妻子是A,丈夫為B,在上述幽默中,對事情決定的邏輯式是: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