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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94年才放出來。他成名就成在他出獄後的一個月,厲害不?出獄一個月就成名了!

且說當時我市舉辦了第一屆全市詩歌大賽,市電視臺全程錄播,由於1994年前後卡拉OK這東西剛剛風行,又是我市第一次舉辦這樣的比賽,所以幾乎吸引了全市男女老少,這比賽說是詩歌大賽,但其實就是卡拉OK大賽,1994年那時候還誰讀詩啊?!在這屆比賽的整整半個月的跨度裡,我市的市民基本是每天等新聞聯播結束後立馬就坐在電視機前看比賽,邊看邊說“哎呀,這是我們廠子老李的二兒子”什麼什麼的。這比賽沒什麼門檻,交50塊錢就能上。據二狗分析,全市起碼有90%的人看過這屆大賽,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軍是誰,就記得了一個馮朦朧。就好像是唐朝時一次科舉考試過後大家都忘了那屆的狀元是誰,但卻記得了一個吟出了“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的張繼一樣。

馮朦朧和張繼有倆共同點:1、比冠軍(狀元)出名得多。2、都是詩人。像二狗這樣寫小說的顯然不行,還是詩人厲害。雖然二狗上了鳳凰衛視還有其他的一些電視臺,但是到現在還沒出名,急死了都,現在冷靜地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沒寫詩,最近二狗也開始嘗試著寫詩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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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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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猛農過江(3)

先不提二狗是否能出名這事兒,先說說馮朦朧的成名過程。且說那一屆卡拉OK大賽正值港臺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星級人物登陸大陸之際,引爆了新一輪的流行歌曲熱潮,老百姓們愛聽也愛唱,整屆大賽的參賽歌曲全是《來生緣》《瀟灑走一回》《水手》這樣的流行歌曲,而且參加者也多是18歲至25歲的年輕人。當然了,這一切,都是在馮朦朧出場以前。馮朦朧出場之後,立馬用他那特有的鏗鏘有力的詩歌擊垮了所有參賽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記得,馮朦朧出場之日,整個大賽已經接近尾聲了,市民們已經多少出現了點審美疲勞,對舞臺上那些青春靚麗的姑娘和帥氣的小夥兒都有了點兒牴觸情緒。所以,有著無比幽怨的眼神並且留著稀疏的鬍渣子的馮朦朧一登場,立馬吸引了所有電視機前觀眾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懷中的孩子,吃飯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連寫家庭作業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筆。

普通歌手上來就唱,可是那天穿著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裝的馮朦朧上來就鞠了個90度的躬,而且,這一躬,足足鞠了5秒,把觀眾都看愣了:這哥們兒這是要幹啥?謝罪?

“朦朧詩朗誦:《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監獄裡待糊塗了,馮朦朧說這幾個字時面無表情,沒有任何停頓,語句也沒有任何節奏感。

說完這句,馮朦朧抬頭看了鏡頭又停頓了3秒鐘,喉結用力地一骨碌,嚥下了一口口水。觀眾更迷糊了:這哥們兒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別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麼什麼動作都比別人慢上三拍?!

當大家已經開始懷疑臺上這人是不是真要朗誦時,馮朦朧終於開口了:“謹以此詩獻給我最愛的詩人,顧城。顧城,聽說你走了,我淚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觀眾們明白了,這哥們兒要開始了,他這詩是獻給另一個詩人的。

正當觀眾們已經基本適應了馮朦朧這慢三拍的節奏時,馮朦朧忽然大聲地朗誦了起來,開始暴風驟雨了!真是防不勝防啊!

“金黃的穀子灑進了我的眼睛,所以我,開始哭,金黃色的淚水灑在了媽媽那乾裂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