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鼻血噴太多對身體也是不好的。
丁還好氣又好笑,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說要娶叮兒,我問你,你拿什麼來娶她?要怎麼養活她?將來讓她住哪裡?睡你的破狗洞嗎?”
“老頭子,你當小爺白痴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還一指點碎的大石頭。“看你剛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幾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給我,待得小爺學全了,不就有本事討老婆了。”
丁還氣極反笑,想他白雲劍客名頭響徹江湖,多少人重金禮聘他為師,他不屑一顧,這小子居然這麼無賴地巴上來?
“就憑你想學老夫的武功,你學得會嗎?”
“老頭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臉,溼答答地從水潭裡爬起來。“小爺天縱英才、聰明絕頂、人間罕見、俊秀無儔……”他自誇自褒了上百句,聽得丁還都快睡著了。
“得了。”丁還從懷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腳邊。“一個月內你若能學會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門,否則,你早早給我滾下山去,也別妄想我家閨女了。”語音猶在,他身影已杳。
潭邊獨留曲笛在那兒跳腳大罵。“糟老頭子,老而不死謂之賊,隨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爺學。小爺是機靈巧智沒錯,但……也要小爺看得懂上頭的字才行啊!”
不好意思,曲笛是個孤兒,又是被乞丐養大的,他不識字啊!
晚膳時分,丁叮牽著梳洗乾淨的曲笛來到飯堂。
因為曲笛原先的衣服實在太破爛了,而白雲莊裡又沒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現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舊衣。
本來男生著女裝應該會很怪異才是,不過藏在一團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靈,穿上女裝倒也乾乾淨淨,若非眼裡有怎麼掩都蓋不住的邪氣,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塵了。
不說幫曲笛梳洗的丁叮嚇一跳,就連識人多矣的丁還乍見曲笛面目,心裡也是大大一動。
觀曲笛五官,眉清目秀,鼻管挺直,雙唇豐潤,眉間一點清靈,分明聰明過人之相。
可惜啊可惜,他雙眼明而不正,若不好好調教,將來必定為禍天下。
但曲笛廝混街頭日久,流氓氣息已經養成,想引他回正途得費多大的功夫?
丁還心頭乍時烏雲滿布,不知該拿曲笛如何是好,他是心慈愛才之人,年逾五旬,卻未收一徒,實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難求。
如今曲笛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一時就想收他入門。
可曲笛沒練得一身好本領之前,已是如此奸滑刁鑽,真讓他習得高深武藝,他又不受教,將來禍害天下一定更甚……
“爹,你看,弟弟好漂亮是不是?”丁叮對曲笛愛入心坎。
她自幼喪母,沒有兄弟姐妹陪伴,山中寂寥;難得來一個粉雕玉琢的玉娃娃,還嘴甜如蜜,姐姐長、姐姐短,撒嬌慰哄樣樣精通,怎不讓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將曲笛按坐在几案邊,順手幫他添了碗飯,大魚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裡挾。“從今天起,我們就是好姐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現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樣,將來長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風,姐姐想著就覺得好驕傲。”
曲笛看著碗裡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從有記憶以來,何人曾對他如此好過?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溫柔又善良。他更加堅定決心,長大後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這樣好看,長大後可不能到處騙人家女孩子喔!我看書裡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沒良心,處處留情,我最討厭那種人了。”丁叮邊給他佈菜,口裡邊嘮嘮叨叨地,完全已經將他當成一家人。
曲笛心頭溫暖,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