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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覺。
一定是幻覺。
才分手的燕初一定不可能笑得這麼開心。
燕初剛剛修剪過的頭髮,頭頂有意的亂髮微微翹起,蓬蓬鬆鬆,既時尚又清新,蓬勃的氣質就像大學生一樣。
燕初微笑著手指在頭髮間一繞:“喜歡嗎?專門為今天的複合準備的。”
什麼?複合?
複合了還是前任嗎?複合是犯規的!
牧歌深吸一口氣確定氧氣是從鼻子吸進了腦子的,而燕初是真實的,好在久經沙場的“分手王”牧歌面不改色心不跳:“燕初,你怎麼來了?”
“我就知道你後悔了!”燕初舉起手機,三個[好好好]觸目驚心。
這是怎麼了?
當燕初愉悅地在衛浴裡哼著歌曲放熱水時,牧歌飛快地開啟了簡訊記錄。
關映:讓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嗎?
牧歌:好。
石漸維:讓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嗎?
牧歌:好。
燕初:願意繼續做的我的男朋友嗎?
牧歌:好好好。
哇擦這種群發簡訊的即視感!這一窩蜂的桃花運!
一口氣增加了兩個,終於破百了吧?
這坑爹的酒醉!
牧歌陷入了沉思。
一直以來他都堅持一個原則:不玩弄感情!
一直以來他都秉承兩個宗旨:好合!好散!
除去青澀的高中時代,自從大學之後他都是以快餐一般的速度,飛快地說:“讓我做你的男朋友吧?”然後堅決地說:“抱歉,你是個好人,我們不合適!”注:因物件不同言辭有顯著不同,意思一致。
因時間太短,不會要死要活。
所以說,牧歌是個有良知的男人,堅決將傷害降低到最低。
最佳的分手,才是對彼此最好的結局。要知道,蛋打雞飛、雞飛狗跳、狗血噴頭是牧歌最消受不了的。勝利就在前方,怎能在燕初這裡打絆呢?牧歌圍著圍巾蹲在地上,苦思冥想,怎麼能把這複合又扳回分手?
“牧歌,水好了。”燕初溫柔的聲音居高臨下,揉了一下牧歌的頭。
“唔。”牧歌懵懵懂懂抬頭。
“20分鐘的最適宜的時間,37。2度的最適宜溫度。”
“嗯。”
“早餐和我,等你。”
被熱氣一蒸熱水一衝,牧歌猛然清醒,前任情人在屋子裡,做!早!餐!
太犯規了!
牧歌寧願被一杯豆漿潑醒好伐!
莫非,昨天分手沒有說清楚?沒有說明白?好像是有點兒含糊,更加上那條該死的簡訊導致了誤會和麻煩。嗯,這不是問題,不是所有的分手都老死不相往來,總有些抽刀斷水水更流的,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為之一振的牧歌,裹著浴巾出來了。
“牧歌,你很久沒有做過飯了,多虧我有先見之明買了!”燕初燦爛地笑著,指了指桌子上:有切片的黑麥麵包、乳酪、西紅柿、牛奶,連餐巾都擺得整整齊齊。
這種時候怎麼能提分手?肚子會抗議的!
牧歌大快朵頤,一掃而光,糖分帶來的幸福感和飽足感迅速填滿全身,他的兩條腿伸得直直的,燕初蹲下,手搭在牧歌腿上,狹長的眼睛一笑:“腿累了吧,我給你按一按?”
太賢惠了,簡直不能更人|妻了!
牧歌愜意地回想起自己和燕初認識的經歷:燕初手拿著自家開發的機甲遊戲的海報,自豪感爆棚的牧歌跑上去跟他講解,教他玩,就這麼互留電話。
過了三天燕初又找上門,牧歌教導後自然地說了一句:“讓我做你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