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初冷冷說:“繼續編。”
牧歌深情地輕擁了他:“燕初,聽說我,這次相遇我不是第一次見你。”
燕初移開目光咬緊了嘴唇。
“我以前曾見過你,但沒有勇氣跟你搭話。後來,我交了好幾個男朋友後,終於學會了跟別人搭訕,但我知道他們都不是我的理想。”牧歌吸了吸鼻子,透出重重的鼻音,“直到遇見了你。”
燕初忽然動容,目光復雜。
“但是自己種下的的苦果就要自己嘗,我為以前的放蕩付出了代價,所以我才跟你提出分手的,因為我得了……”牧歌在燕初耳側說出了三個字,一種令所有人臉色一變避之唯恐不及的病。
果然燕初將手一甩:“什麼!我不相信!”
牧歌立刻拿出一份病症報告:“我知道,你恨我莫名其妙提出分手,所以故意騙我的——你不可能是新程式設計師,公司就是進一隻蒼蠅都會跟我彙報的——咳,現在理由我都說清楚了,你還跟我一起去公司嗎?”
燕初把病例往地上一摔咬牙切齒:“你個神經病!”
牧歌把那份虛假病例撿了起來,遺憾地想,沒有一個人認真地看這個病例,名字明明跟“牧歌”就完全不搭啊!
這是最後保命的一招,無堅不破。
這種殺敵一千自損一萬的招,結果可能就是驀然興起許多了對自己的各種謠言,那個時候,牧歌需要聳聳肩:“競爭對手的謠言啦,真是越來越沒品了,不知道哪個混蛋傳出的,哼,我現在就可以給大家看看我的健康報告喲。”
澄清,也是個技術活啊。
破百吧趕緊破百吧,想想以後再也不用坑蒙拐騙欠良心債了,牧歌陡然輕鬆。
。
作者有話要說:
☆、複合,是犯規的!
作者有話要說:
☆【04】
自從戀愛變成快餐後,死纏爛打的戀人已經不多了,燕初離開後牧歌還有點兒恍然如夢的感覺。
牧歌看了一下老黃曆:諸事不宜。
耳邊,門鈴第二次響起了。
關映手捧一大束玫瑰花神采奕奕。
這種唱罷我登場的節奏感。
牧歌頭疼地撐著桌子,看桌子上:有燕初的早餐、關映的鮮花——可見燕初是該娶回家的,關映是適合帶去旅店的。
剛走了一位又來了一位,到底行不行啊蛤。蟆大神,不行的話就我不衝關了。
窗子通通開啟,陽光明明媚媚照進來,趕緊把黴運都帶走。
牧歌硬著頭皮:“早安,關映。”
關映嗤的一聲笑了:“我更喜歡別人叫我寶貝或者親愛的,我現在是你的男朋友啊。”
不!等等!世界變得太快!牧歌尷尬:“啊……你是哪一年出生的?”
“跟你一樣。”
“家在哪裡?”
關映輕輕鬆鬆站起來,靠近牧歌戲謔:“親愛的,待會兒給你一份簡歷。現在,說一說,你為什麼答應了做我的男朋友?”
“……喝醉了。”
“我就喜歡你的坦白。”關映大笑。
“林飛打了好幾個電話過來,我得去公司一趟了,以及,替我轉告給你們頭兒,我仔細考慮了一下,還是做一個山大王比較好,謝謝!”
關映的笑容微斂:“誰跟你說了什麼嗎?”
需要誰說?牧歌聳聳肩。
“不管你是怎麼決定,我都喜歡,我都支援!”
關映掐下一朵玫瑰花別在牧歌的胸前的袋子裡,笑得尋味。
又不是新郎,誰的襯衣別一大朵花?牧歌啟動了轎車,緩緩駛進車庫,忽然問道:“你怎麼知道我住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