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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得幹過。

而且,就說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別堅持,我又能對他有什麼影響?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職老媽子一樣伺候他,幫他在事業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對他不利的人,費盡一切心思討他歡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著笑臉,就

這樣,還是被不屑一顧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層純潔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實真沒差多少。

十年了,雖然不能讓他展顏,我卻已經盡我全力補償他了。

連最後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說是恨我浪費了他的青春年華,那麼……他現在二十七歲,正在最英姿逼人的年紀,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費掉了。

我私底下覺得自己雖然做得很不對,但怎麼也算仁至義盡。

人心都是肉長的,就算我怎麼樣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邊的一隻老流浪狗也該有點感情了吧。

要說拆散他和夏明修,雖然很對不起夏明修,但是其實十年之間兩個人根本沒斷過,有我沒我基本一樣。就算沒我從中作梗,兩人難道就能頂著名人的身份昭告天下?

心不在焉地跟著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後,在停車場,遇到了我最為愧對的人。

其實死了之後第一次看到,還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私底下覺得洛予辰好像挺不喜歡他的,貌似還有點憷他,以前見到他都會渾身不自在,今天照舊錶情僵硬,不過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會給洛予辰個好臉,今天也臉色不

善。

臉色不善其實已經很對的起洛予辰了,我還以為他會跳起來把洛予辰暴打一頓。

我哥方寫憶,就是那個腦子進了水,對我特別好,我十七歲才認回來的老爸的正宮娘娘的兒子。

因為十七歲才認識,叫哥我覺得肉麻,於是一般情況下我都會直呼其名。

離近一看,方寫憶瘦了不少,臉色也很差。

可以理解,我給他添了不少麻煩。他以前雖然位居經理,卻一直是懶得管公司的事,三天兩頭不見人影的人,現在公司整個都是他的了,我沒有提前預告就把大小事務全盤扔

給了他,還要他幫我料理後事。

憑良心講,其實真的特對不起他。他對我一直不錯,結果我肯定讓他傷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寫憶 經理就沒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徑自向自己的銀色賓士走過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麼問題,破天荒開口叫他。

方寫憶優雅地拉開車門,停住,頭都沒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還要足。

“請問,您。。。。。。能聯絡到肖恆嗎?”

我很surprise。

我以這種沒人看得到的形式在他身邊也飄了有一週左右了,他可是一次也沒有主動提及我。

不過初次聽他提及,我也並不高興,按照常識推理,不是什麼好事。

“洛先生找小恆有什麼事嗎?”我才注意到方寫憶一身黑色風衣,靠著銀色跑車緩緩轉身,瀟灑優雅萬分,我都快要鼓掌了,他還不夠,又悠悠點起一支菸。

本公司方總經理如果去拍電視劇,賺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還有一些東西放在我這裡,我想還給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確。

那一箱他看了就煩的照片嗎?我立刻開始無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燒了就是了,至於多此一舉麼?你還是想借機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遺書裡,明確地告訴方寫憶,不要告訴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說,我很善良,我不希望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