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不過你得先學會如何在沙漠中生存才行。”
“生存?”滿口甜瓜肉,口齒不清的問著。
“對,生存。”嚴峻撿起金霖方才丟棄的瓜皮教他道:“一般旅人如果在沙漠中迷途了,或失去水與糧食,恐怕就活不了了。所以經常行走沙漠到西域經商的商人們,會在馬車上載許多西瓜。當他們沿路吃完西瓜肉,要丟棄瓜皮時,都會把瓜皮向上,有水份的部份蓋在下方,這樣可以讓瓜皮的水份保持得較久,一旦有迷途的旅人經過時,他肚子餓了、渴了,拾到了瓜皮,便可暫時救急保命。”
金霖睜大眼,趕忙接過嚴峻手上那片瓜皮,急乎乎道:
“那,大鬍子叔叔,你快帶我去沙漠,我們去那邊丟瓜皮!”
“不必現在急著去。你只要記得日後長大了,想要出國見識前,要先學會如何在沙漠中生存,別教你娘擔心,知道嗎?”
“知道了。可,現在不能去嗎?”金霖好失望。
“你還太小,不可以。”嚴峻輕而堅定的說著。
“可是……”金霖不是容易死心的性子,還有一肚子的話要說。
“霖兒,這個時候你不是該在書房習字嗎?為什麼會在這裡?”米素馨覺得該出來修理一下這個小麻煩了。老是問問問的,真這麼好學,怎麼不見他好好學習書裡的知識?
“啊!娘!”金霖跳起來,這才想起自己應該在書房的。
“娘什麼娘?瞧你,吃得一嘴紅,還下去洗把臉,然後快快去書房寫字。”
“人家今天早上已經寫過大字了,現在想去騎馬啦。”金霖雙手扠腰。
“如果你現在去書房把今天的功課寫完,等會就讓程風帶你去騎馬。若你打算耍賴的話,未來三天你都別想出門了。如何?”米素馨也雙手扠腰,氣勢比兒子強硬多多。
敗陣下來的當然是金霖。就見他小臉苦得出汁,垂頭喪氣的說道:
“我馬上去寫字……”拖著腳步走了。
金霖離開後,院子裡只剩兩人。從他回來後,兩人一直沒機會再見上面。他曾來找過她,但她因為正忙著赤城裡新房子的裝修問題,所以總是與他錯過。後來他因為醫術遠傳,結果不只天水、赤城這邊的牧人找他給家畜看病,連遠在鳳凰臺那邊的人也過來請他出診。結果,他很忙,她也忙,即使住得不遠,即使想與對方聊聊敘敘,卻沒法子有恰當的時間。
“素馨。”嚴峻沒料到今天居然可以見到她。米家的宅子他常常來,除了來找父親外,也幫米家的馬羊看病,但都見不到她,反而跟她的兒子熟稔起來。
“那是我調皮的兒子金霖。我想你已經知道了。”她笑,不知怎地,突然覺得有點熱,好想挽起衣袖搧風納涼,但想到他在看著,不好表現得有失莊重。
“他很像你。”嚴峻看著她。
像她?米素馨聞言楞了一下,笑了起來,以無比驕傲的口氣道:
“對!頑皮的個性像我。每次我被他氣個半死時,霖兒他爹都會說因為霖兒個性像我,是我把他養成這個樣子的,實在不該對他生氣。”
她滿臉慈愛的笑容,讓嚴峻看了不自覺的別開臉,不知道該響應些什麼,也為著心口那沒來由的揪擰而難以正視她的面孔。
她的笑容來自於他完全不知道的一段過去;談的種種,都是與他無關的陌生。而那陌生,卻讓她笑意連連,好像那段歲月都是以甜蜜喜悅織就一般。
這個曾經為了他不愛她而哭得涕淚縱橫、幾乎心碎的女子,實現了她當初的承諾——努力去愛上別人;好似,也真的愛上了。多麼的……說到做到;多麼的……重然諾。
不禁好奇著她愛上的,是怎樣的一個男人?他想問,卻也知道自己是最不該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