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87部分

“我覺得布蘭特一部分的作案動機,是為了滿足bt**,可這絕對不是他全部的作案動機。”

大部分性綁架罪犯會將受害人放置在一個隱蔽的地方來作為自己發洩的奴隸,也有小部分案件是滿足發洩後馬上殺死受害者。至今fbi都沒有能夠找到王可可的下落,布蘭特保持沉默,對於案件一言不發。如果不是fbi監控了布蘭特的住所,確定他在和朋友聯絡的時候,承認過綁架王可可,可能警方都無法抓捕他。

假設受害者被當奴隸藏在一個地方,現在嫌犯已被逮捕,除非有人協助他照顧受害者,否則,時間拖延越長,生存的機會就越少,因而必須要抓緊時間,否則王可可可能會被餓死、渴死。

那麼,排除人販後,剩下只存在兩種可能。王可可被藏在一個至今找不到的地方,要麼被毀屍滅跡。這是王可可失蹤的第三天,距離布蘭特被捕也有一天多。以布蘭特是個極其自負的人,從他在網站的自我介紹可知一二。他基本不會隨同他人同夥進行犯罪。要知道多一個人,就多一份被警方察覺的風險,如此謹慎的罪犯是不會相信任何人的。整個世界只有他一人知道王可可的下落,他不開口,警方只能依靠著僅有線索來尋找受害者。

警方不是沒有對布蘭特進行審問,這些影片和文字資料也是對中方專家組開放的,並沒有很多價值。

美利堅法律嚴格禁止逼供,透過逼供得來的證據在法庭上是無效的,哪怕嫌煩說了真相,法官也不會採納。這也是美利堅警察經常會面臨的一個難題,嫌犯仗著沉默是金,什麼都不說,而警察無法找到充足的證據。很多人或許不瞭解美利堅法律環境,一旦出現刑訊逼供,即便布蘭特真的有罪,他也會被當庭無罪釋放。這就是著名的“程序正義”,一切審訊不能違反程式。

其次,屍體找不到是無法被指控謀殺的。這點在國內也一樣。即便再小的一塊人體組織,只有找到才能指控謀殺罪,否則最多按照綁架罪判刑。美利堅就曾經出現過一起毀屍滅跡的殺人案,嫌犯和布蘭特一樣不開口,最後警方找到了一塊頭骨,透過dna鑑定,確認是受害者的。

為什麼說資本是罪惡的,有錢就能請最好的律師,他們收了錢,就能夠在法庭上面仗著自己的學識和口才,打得原告方丟盔卸甲,最後讓法官作出有利於被告的判決。就算是知道嫌犯逃脫不了關係,可在法庭上嫌犯的代理律師良好的發揮下,往往能夠無罪釋放。

美利堅警方明明有優勢,卻輸掉官司的例子,多如牛毛,見慣不怪了。

fbi在審訊的時候,已經用錢和減刑來誘導布蘭特開口,可他裝聾作啞,一個字也不露出來,讓警探們頭疼不已。

正是因為布蘭特沒有開過口,所以這些影片的價值不大,才會開放給中方的專家組。

快速地看一遍審訊的影片,在座的刑警都沉默了下來。

長達一個多小時的審訊當中,布蘭特連表情基本都沒有變化過,不管是警察威脅也好,利誘也罷,他都沒有回應,似乎在冷漠地看著一處無趣的默劇。

哪怕是他暴露出一些不耐煩,或者是咄咄逼人,都不至於讓刑警們那麼沉默。有情緒變化,就代表會有突破口。可布蘭特油鹽不進的態度,讓他們也不知道該從什麼地方入手。

“回到大概十五分鐘地時候,以原速播放。”宋孤煙突然開口說道。

負責放映的刑警有些驚訝,旁聽的訓導員怎麼提了要求。

雖然說是一個團隊,可訓導員主要是負責找到線索之後的搜尋,旁聽只是例行公事,讓他們知道些案情進展。看看陳東宇他們,雖然努力地打起精神,可還是有些萎靡,顯然這複雜的案子,絲毫引起不了他們的注意力。

郝愛民點了點頭,示意警察按照宋孤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