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想不想跟我上北京去學呀?”李說:“那太好了,我正求之不得呀!……”沒過多久,馬連良就收了這個弟子,這位李姓青年從此以後改名“李慕良”。
第三章 步入輝煌(7)
李慕良也是梨園出身,父親李趕三,在戲班裡管事,掙錢不多。家中五個孩子加上李慕良的母親及奶奶,共八口人,生活艱難。李慕良九歲學戲,因沒錢請人幫他調嗓,就自己硬來,自拉自唱,竟無師自通。閒來幫別人調嗓掙些零錢,幫補家用。馬連良知他是孝子,非常喜愛。聽他唱過幾段後,知其嗓子還沒完全變聲,就讓他去北京深造,好好地“下一下掛”。李家父母即希望兒子能跟著名師有個良好的前途,又對要遠離父母的孩子難捨難分。馬連良真誠地表示:“請老人家放心,孩子的事我全包了。”就這樣,李慕良辭別了家人,於1936年跟隨老師一起進京,那年他才十八歲。
李慕良來到北京之後,馬家把豆腐巷前院的西屋給他騰出一間房,從此李長在馬家。每天早上李都到東便門城根去練功,喊嗓子,馬連良還給他專門請了一個琴師幫他調嗓。李下午給師父拉琴調嗓子,晚上李不是去觀摩名家的演出,就是在扶風社裡來個配角,馬連良說這是最近距離學戲的好機會。由於從南方來京,水土不服,外加自己心氣高,練功刻苦,不久得了一種叫“大頭瘟”的病症,可把馬連良急壞了。馬想若這孩子有個三長兩短,怎麼向人家交代呀?可不能像自己小時候,差點死在科班裡,趕快看西醫。於是讓長子崇仁陪著,天天去東華醫院,直到病好才算舒了一口氣。病癒之後李慕良常常向楊寶忠等請益,琴藝大進。不久梨園界都知道了,馬家新來了個徒弟,琴拉得不錯。
此事被言菊朋得知,他請李慕良為他調了一段《上天台》後非常滿意,特意前往馬家拜訪馬連良,希望李慕良“客串”一次,為他操琴三場戲。馬連良非常痛快的答應了,並特意去看了一場《法場換子》和《賀后罵殿》。按照當年戲班的舊觀念,“吹、打、拉、跟”謂之“傍角兒的”,在行內低人一等,李慕良只是抱著玩票的心態。當他問老師觀感時,馬連良卻鼓勵地說:“我有一句話不知你愛聽不愛聽,你如果專心一意去操琴的話,你得道會比你唱戲早。”馬連良胸襟寬闊,愛才識才,為了學生的發展,他特意選定了梅蘭芳的琴師徐蘭沅,作為李慕良的師父。在梨園公會認可後,李慕良正式步入“操琴”的行列。
李平日下午給老師調嗓,馬連良經常調的兩出戏是二黃的《洪羊洞》和西皮的《擊鼓罵曹》。馬總是一邊唱,一邊走,一邊東看看、西摸摸,手裡不停地動,一副分心分神的樣子,可口中的詞句一點不錯。李慕良就問先生為何如此,馬連良說,這樣唱戲是為了臺上看上去人物比較鬆弛、瀟灑、不死板,要做到內緊外鬆。所謂颱風瀟灑,就是這樣日積月累地鍛煉出來的。
就在這年,馬連良的扶風社與上海新光大戲院聯合,開展了一場“打倒案目”的運動。所謂案目,就是劇場票務推銷員,本來也是苦出身。過去上海開戲院的老闆,大多數都是沒錢的光棍,靠的就是惡勢力。有了黑社會背景,就能開戲院了。他們大都是衙門中人,巡捕、包探和大流氓等。只要先湊一點租場子的本錢,然後發話出去,某某人要在什麼地方開戲院了,就會有人來送錢,最先來送錢的就是案目。每一個案目必須先交給院方一筆押櫃費,如同現在的風險抵押金。比如一個戲院用二十個案目,每人交四百元,則可收入八千元押櫃錢。老闆就可以拿這筆錢去作為後臺演員們的包銀開支,戲院最大的開支也就解決了。另外,“前臺三行”即手巾、茶水、糖果、水果等項工作,也要交押櫃費。有了這些收入,光棍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做起戲院老闆了。
第三章 步入輝煌(8)
案目的主要工作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