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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頁

5:30(大約)-上校和普羅瑟羅夫人乘車離開教堂舊翼去村裡。

5:30-有人從教堂舊翼的北門房冒充別人給我打來電話。

6:15(或一兩分鐘前)-普羅瑟羅上校到達牧師寓所,被瑪麗領進書房。

6:20-普羅瑟羅太太沿後面那條小路走來,穿過花園,來到書房的窗前。未見到普羅瑟羅上校。

6:29-電話從勞倫斯·雷丁的住所打到普賴斯·裡德雷太太處(根據電話局的記錄)。

6:30至6:35-聽見槍聲。(假設電話時間準確。)勞倫斯·雷丁、安妮·普羅瑟羅和斯通博士的證詞似乎說明時間要早一些,但普賴斯·裡德雷太太也許說對了。

6:45-勞倫斯·雷丁到達牧師寓所,發現屍體。

6:48-我碰見勞倫斯·雷丁。

6:49-我發現屍體。

6:55-海多克驗屍。

註:只有兩個人沒有6:30到6:35之間的不在現場證據。她們是克拉姆小姐和萊斯特朗茲太太。克拉姆小姐說她在古墓,但無法證實。不過把她排除在本案之外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因為她似乎與此案毫無關聯。六點過後,萊斯特朗茲太太離開海多克醫生家去赴約。約會地點在哪兒?與何人約會?不太可能是和普羅瑟羅上校,因為他要和我會面。案發時,萊斯特朗茲太太確實在案發現場附近,但無法確定她會有何作案動機。上校之死無法使她從中獲益,況且我也不接受警督關於敲詐的推論。萊斯特朗茲不是那種女人。再者,她也不可能拿走勞倫斯·雷丁的手槍。

「非常清楚,」馬普爾小姐點頭表示贊同,「確實非常清楚。男士們總能做出如此出色的備忘錄。」

「你同意我寫的內容嗎?」我問道。

「哦,是的。你做得很好。」

然後,我問了她一個我一直想問的問題。

「馬普爾小姐,」我說,「你懷疑誰呢?你曾說過有七個人。」

「確實是這樣,我是這麼想的,」馬普爾小姐心不在焉地說,「我期望每一個人都會懷疑不同的人。實際上,我們也明白他們有嫌疑。」

她沒有問我懷疑誰。

「關鍵是,」她說,「每件事都必須給出解釋,令人滿意的解釋。如果你的推測與每個事實吻合,哦,那麼,就一定是正確的。但做到這一點極為困難。如果不是因為那張便條……」

「便條?」我驚訝地問。

「是啊,你一定記得,我告訴過你。那張便條一直困擾著我。莫名其妙,我就是覺得不對勁兒。」

「當然,」我說,「現在已經找到解釋了。便條是在六點三十五分寫的,寫這張便條的是另一個人——兇手,兇手將六點二十分寫在信頭,是為了讓大家誤解。我想,這一點確定無疑了。」

「但即便如此,」馬普爾小姐說,「還是不對勁。」

「為什麼呢?」

「你聽我說,」馬普爾小姐急切地將身子湊過來,「我告訴過你,普羅瑟羅太太經過我的花園,走到窗前向內張望,她沒有看見普羅瑟羅上校。」

「因為他正坐在寫字檯前寫信。」我說。

「就是這裡不對。當時是六點二十分。我們一致認為,他不會坐下來以後還說到六點半他就不再等了,那麼他為什麼會在那個時間坐在寫字檯前呢?」

「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我慢慢地說。

「親愛的克萊蒙特先生,我們再把這個案子從頭過一遍。普羅瑟羅太太走到窗前,她認為房間裡沒有人——她一定是這麼認為的,否則她絕不會去畫室見雷丁先生,那樣做不安全。既然她認為房間裡沒有人,那麼,房間裡一定聲息皆無。這樣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