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都與禮節禮貌等詞語相接,這是為何呢?
文字是此現實本身沒有意義只是一些奇怪的符號,是現實給予了其所謂意義,所以要想知曉文字為何意義如何、為何如此如此形容明確來說應該看現現實。
如是著者現今所謂二十一世紀初期所處事情來說,總歸幾乎可以以無盡噪音吵鬧來形容。
噪音明確為剝奪,可笑不足以言的是現今文獻竟然以噪音產生的剝奪曲意義為熱鬧來形容所謂的生活美滿與否。
從以上句段可以看出這個如今著者形容為幾乎為罪惡的世間,萬死不足以言其喻的剝奪情況有多麼普遍。
然而正確明確的訪問應該如何?
如是著者所以言,在沒有任何緊急事物情況下的時候,任何冒昧及未透過文字形式預約的情況下的如是所謂攔截、聲音呼籲都視為剝奪,無論無論是大小及如是剝奪其或區域內其別都是屬萬死不足以言的喻的不應該存在所屬。
要指出的是緊急情況,自然類別的有類似火災地震等危機生命所產,生物類別有對其者如食之所產田地之內的外在無法時刻所觀等物,造成毀滅以及所謂偷盜的剝奪。
最後要說明的是任何緊急情況的相同內容意義的呼籲僅在事件發生之初的前三次,三次之後及為剝奪,另外文字方式的告知亦也盡事件發生之初的前三次,否然亦同屬剝奪。
呼籲方法建議採用敲門方式或鬧鈴為妥當,持續時間為三分鐘以下為宜。
以上之所以如是如此按曰是因為:
一、噪音,罪惡剝奪所歸屬。
二、繁瑣,無法達到簡明,無簡明談何構建明確無上天堂樂土人間。
三、容易造成打亂思緒,這是從後衍生,但要指出的是思緒是發展的根基,沒有思緒談何發展?而且思緒不是想有就有,想記起來就記起來的。
四、打斷事物,這也是從後衍生,驚擾可以造成很多不便甚至不慎造成巨大危害類災害。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打擾此詞衍生範圍所屬剝奪,任何資訊來源交流都必須建立在雙方同意的自由之下,自由雖然建立在防止罪惡之下但也只是此項,此涉及罪惡事項外絕對的自由標準為隨心所欲沒有外來的被動不情願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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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與實行
關於居住使用區域劃分以及善惡分定,著者現今所屬生物種類生活區域接踵而至互相相連相接為常事,而為其產生的所謂糾紛時有發生,這又是一塊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將小罪惡擴大化的偏布人與人的萬惡滋養地,畢竟可以說任何只要有不明確因果(沒有善惡劃分)無論是日常的還是隨機都可以微小之勢擴大到天下大勢,而如此大勢誰者敢說這相對巨大不明因果之行為產生事物下又有多少者能夠完全避免不摻雜罪惡?
所以想要完全滅絕痛苦之源罪惡,只有解決這些不明因果事項,以善惡劃分後簡明之態,完全斷絕其任何藏汙納詬可能性。
如何明確簡明解決?目前想來只有以眾者經歷過現實實踐產生的知識總結而出思維想法,論述取出可行並選舉廣泛認同簡明策略進行簡明的除非發生萬不得以災難不得不更改的永久善惡劃分定論,使之鐵則之下完全簡明從而簡單而就。
現實方案舉例:
一如:如何歸屬交易所屬者都不改發生,然人與人之間有來往,行之下地面有鋪就區域,而此鋪就區域又是另者所鋪,這又是一場日常之下恰似只要著地就不可避免的交易事件,所以任何者生活區域周圍及正方形地域邊沿每者都必須負責同等道路長寬的修補完善。
二如:所謂迎客,其著地和接觸物這亦是一場超出完全承擔本就不明製造應該下的本質被另者(所謂客)繞亂的交易,所以務虛莫須有的迎客進門只需坦誠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