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作為,掌握天命為我所用,哪裡還有五十而知天命而退含義。
首先,是愛有差等與‘兼愛‘的對立。儒、墨兩家雖然都提倡‘仁‘,但是兩家‘仁‘的含義卻是各不相同的。儒家的‘ 仁‘,雖然也主張‘愛人‘,從表面上看來是愛一切人,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這裡所謂的‘愛人‘,對統治階級來說,是要調和其內部矛盾;而對被統治者來說,表 面上的愛,是為了勞動者為統治者賣力。而且儒家的‘仁‘,還受著宗法制的 制約,強調‘親親、尊尊、長長‘的區別。比如,《孟子?告子上》記載就明確說:‘親親,仁也。‘這樣便使愛有了親疏厚薄。因此,儒家是主張愛有差等的。墨 家主張的‘仁‘,是‘兼相愛‘。這是一種普遍的愛,是理想化了的人與人之間的一種平等關係。所以,孟子批評墨家的‘兼愛‘是‘愛無差等‘。②學術界多持儒 家愛有差等與墨家‘愛無差等‘的對立的觀點。但是孫詒讓《墨子閒話?墨家諸子鉤沉》據馬總《意林》輯錄《隨巢子》(墨子弟子隨巢子的著作)的材料認為,隨巢子在論述‘兼愛‘時說‘有疏而無絕,有後而無遺‘,即有親疏的差別,但沒有被拒絕的;有先後的差別,但沒有被遺忘的。可見隨巢子儲存了墨家‘兼愛‘說的原貌,是‘純篤無疵‘的。因此認為,‘愛無差等‘的說法,大概是墨家‘傳述之末失‘,加上後人的附會,才成為被攻擊的把子,而它的本意並非如此。③孫詒讓之說,僅錄以備考。
其次,‘罕言利‘與‘交相利‘的對立。儒、墨兩家都提倡‘義‘,然而兩家‘義‘的含義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義‘ 與‘利‘對立起來,而墨家則認為‘義‘與‘利‘是合一的,而且還認為與‘兼相愛‘是密不可分的。‘兼相愛‘的具體表現在‘交相利‘。這與儒家的‘義利‘觀 是顯然對立的。孔子不僅‘罕言利‘,④而且還在《論語?里仁》中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他把重視‘利‘的稱為‘小人‘。
第三,‘天命‘論與‘非命‘的對立。儒家認為人的長壽或短命、貧窮或是富貴、國家治亂與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決定的,是不可改變的。即《論語?顏淵》所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墨家否定儒家的這種‘天命論‘,而主張‘非命‘,重視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使人奮發圖強,‘不敢怠倦‘。①…
第四、不重鬼神與‘明鬼‘的對立。墨家雖然主張非命,卻又不是無神論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張‘明鬼‘。這與不重鬼神 的儒家也是對立的。孔子雖然沒有從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張‘敬鬼神而遠之‘。又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並‘不語怪、力、亂、神‘。因此。他確實 懷疑鬼神的存在,至少也是不重視鬼神的。
第五,‘厚葬‘與‘節葬‘的對立。儒家從貴賤有別出發而重視禮儀。特別是古代‘厚葬‘、‘久喪‘的禮儀,為儒家所維 護和提倡。據《莊子?天下》說。古代的葬禮。‘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而喪禮據《禮記?曾子問》記載。是實行‘三年之喪‘;墨家則 反對‘厚葬‘、‘久喪‘,而主張‘節葬‘、短喪。其出發點是節約社會財富,因為‘厚葬‘、‘久喪‘會造成‘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的後果。墨子制 定的埋葬的辦法是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穿兩件衣服就可以了。送葬時僅‘哭往哭來‘,不過分悲傷。埋葬之後,照常從事勞動。總之,墨家主張不因喪葬而影響 物質財富的生產。
第六,重樂與‘非樂‘的對立。儒家不僅重禮,而且重樂,孔子教授弟子的‘六藝‘之中就包了‘樂‘。‘樂‘與‘禮‘是 相輔相成的,對於維護等級制度,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音樂也是一種在精神上抒發感情的活動與享受,但也應該有所節制。不僅貴族享受,還要像孟子主張的那 樣‘與民同樂‘;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