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越來越膽小,所以,女人生命中幾乎是最珍貴的花季,就這樣一點一點地慢慢地蹉跎而過,二十九歲的現在,她,還是一個人。
其實,在秦皇島意外地認識他的時候,不可諱言,她真的也曾經用三秒鐘的熱度來打量過他。
或許她也是一個很膚淺的人吧,第一眼看到他,就讚歎說這男人好相貌啊,很順眼啊。等真的認識了他,瞭解了他一些,與他一起爬過了那古老的長城,心也曾小小地動過一下下。
但也只那麼小小的一下下而已。
他是那種享受生活享受快樂的男人,就像戀戀那次說的:Work with my heart,Enjoy with my soul。
他並不適合自己。
然後,笑一笑,便如此地將他遺忘在了秦皇島的古老城牆之中。
可是,回到自己所在的城市,回到熟悉的朋友圈子,竟然還能見到他身影的出沒,甚至於,他漸漸多了出現在自己身邊,他漸漸有意無意地接近著自己,他開著玩笑伸手說“我是小白”,他坐在書店不言不語卻挨著自己看書——
她不是小白,她更是女人,所以,他的行動,她如何猜測不到一點半點?他想要的目的,她如何可以真的看之不到?
可是,接觸得愈多,認識得愈久,她就越確定:他,真的不適合自己。
他玩世不恭,他我行我素,他偶爾還有一些小孩子脾氣,他能很快地接受新事物,對於這個光怪陸離的社會適應得如魚得水,並樂於沉浸其中,尋找他喜歡更能讓他快樂的一切。
她卻獨立,她卻故步自封,她卻思想老舊,她卻太過正經,她卻討厭著這個社會。
兩個完全沒有相似之處的人,要如何改變,才能不出任何問題地順利結成一個整體?
愛他,所以為他改變;愛他,所以為我改變?
這不是浪漫的小說,所以,她從來不信。
所以,在去京的車上,他不斷看向她的視線,讓她漸漸開始慌亂,讓她幾乎快要流出冷汗。
所以,搶在他開口說破一切的前一秒,她故意說起戀戀,故意說得很曖昧,故意說得讓他——誤會。
可是,效果真的很好啊,他立刻冷了,立刻改變了對待自己的態度。
然後,她下了車,然後,他駛離了她的視線。
等到他再也不出現在自己的身前身後的時候,她忍不住笑了。
果真是一個鬧彆扭的小孩子啊!
其實,心裡,不是不惋惜的。
拋開兩人的個性,其實,他真的是一個很出色的男人,是一個很值得去付出自己所有感情去努力爭取的一個男人。
不理會自己心底那可惡的理想愛情主義,如果真的愛上他,如果真的與他牽手一生,其實,也是很幸福的啊。
甚至在那不復相見的幾個月裡,她曾經好些次地想起他,會後悔,真的會後悔。
然後,扮一個小小的鬼臉,她很捨不得地,卻還是放開了手。
可是,他又出現了。
拎著大大小小的袋子,抱著大大的鮮紅的玫瑰花,大笑著,甚至有些狼狽地出現在她的面前。
還是很孩子氣的男人啊,直接對著她說對不起,很大聲地對著她自我介紹,笨拙地幫她打包散亂的圖書,認真地向她解釋他對待感情的態度,最後,輕輕握著她手,輕輕問她說:我希望我沒有來遲。
那一刻,她真的被迷惑了。
那一刻,她真的被他蠱惑了。
那一刻,她真的想陷下去了。
因為害怕被傷害,所以就徹底杜絕被傷害的可能。
第一次,她對這句話,產生了徹底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