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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皮疙瘩,按下了快門。

我犯了個致命的錯誤。我沒預料到這裡的燈光昏暗。一排排並列掛在牆上的小桔燈,故意製造出了19世紀煤油燈一般的亮光。

愛瘋的手機預設狀態為自動開啟閃光燈。我一按,手機裡閃現出強烈的白光,照得奪目驚心,紛紛引得那邊的人轉頭過來盯著我。我還舉著手機,傻傻地看著鄭言琦。

鄭言琦的眼裡閃過一絲恐慌,給我發來求助的訊號。

要說書不是白讀的,我絕處逢生,急中生智,福至心靈,拿著手機過去握著鄭言琦的手,說道:“鄭小姐,你好。我是你的粉絲。你上次在那個《時尚大間諜》裡的發言實在是太深刻了。你能跟我合個影嗎?”

鄭言琦連忙點頭說好好。

能不好嗎?丫的在那節目滋的都是什麼屁話,還不如A市的計程車司機說得順溜呢。

我們倆就對著愛瘋玩自拍。

對面隱在角落裡的一個男人忽然說:“自拍多費事啊。我幫你們拍吧。”

我看了他一眼,稜角分明的臉,高挺的鼻子,這是剛從韓國動完刀子回來吧?估計還是對著張東健的照片整的。你說三十多歲的人還去動臉,也夠閒的。

我對他笑笑,說道:“不用了。愛瘋就這點好,自拍還能當鏡子使,我可不能把我額頭上那顆痘痘拍進去。”

有錢人心眼都多,絕對不能把手機落到他們手裡。不然穿幫是遲早的事情。

我和鄭言琦就對著愛瘋,樂呵呵地說了聲“一二三”拍了個合照。現在仔細回憶回憶,除了剛上大學的時候,我們在各自學校的門匾下合過影之後,這還是十年來的第一次合照。真是時光飛逝、往事如煙。

我摸了摸愛瘋的螢幕,對她說道:“謝謝啊。以後一定要呈現出更好的作品哦。加油~”

我違心說這些話的時候,覺得其實我也有機會和鄭言琦逐鹿奧斯卡最佳女演員這項大獎的。

不料那個張東健哥哥卻抱著手說道:“既然鄭言琦和阿昌認識,就一塊兒坐這兒吧。這位粉絲也一起吧。反正大家也無聊。”

我記得有錢人無聊了都會幹點專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出來,比如像現在這樣的好管閒事。

我心裡把張東健哥哥的臉狠K了好幾次,可面子上,我還是誠惶誠恐地說道:“那多不好意思啊。明星的生活,我們普通老百姓怎麼好意思參與呢。”

因為這句話,我犯了個極大的錯誤。也有可能我恢復窮孩子的身份時間有些長了,把“普通老百姓”這個詞掛在嘴邊太久了,才導致我犯了這麼大個錯誤。進得了這裡的人誰把明星當回事啊,真要喜歡個明星,也不會自降身份說出這樣的話。可惜我當時說錯話了,我還不自知,一個勁地表示我是個有理智有自制力的粉絲,沒有一點私心要打擾鄭言琦的生活。

粉紅小弟大概是聽得不耐煩了,說道:“秦哥既然說讓你坐下你就坐下吧。也不看看是誰說的話。”

我猜這個張東健哥哥實力應該是這些人裡最強的,他一說話大家都表示了默默支援,連開個玩笑把我支走的人都沒有。

我就這麼莫名其妙地坐了下來。

第4章 第一章 初見;緣(3)

要說鄭言琦有些時候挺機靈,有些時候又犯傻得沒譜。估計是擔心局面難以控制,她做出一番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事情,來力證我和她是萍水相逢而已:

她端著個酒杯問我:“既然你這麼喜歡我,你叫什麼名字啊?”

我心裡問候了一聲你大爺,當然我也真認識她大爺,跟我家一個院落的,我打小就愛去跟她大爺一塊兒下象棋。那時候她大爺抿著口小酒,搖著把破扇子,坐在院子裡那棵大棗樹下,給我一邊扇蚊子一邊讓我一次次地悔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