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馬丁·路德,這位16世紀德意志的宗教改革家,於1483年出生於德意志埃斯勒本(eisleben)。他的早年生涯充滿了學術追求與宗教探索。曾在曼斯菲爾德、馬格德堡、埃森納赫等地學習,1501年進入萊比錫大學,次年獲文學士學位,1505年又獲碩士學位,期間他致力研究經院哲學。同年5月,他進入埃爾福特大學法學院,準備成為一名律師。然而,命運似乎另有安排,同年7月,他進入埃爾福特奧斯定會的隱修院當了隱修士,並於1507年領受神父職。
1508年,路德被維登堡大學(university of wittenburg)聘為講師,這成為他人生的重要轉折點。1512年,他獲得神學博士學位後,在維登堡大學開設聖經學常設講座,併兼管教會工作。這些經歷不僅為他日後的宗教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學術基礎,也讓他對當時羅馬天主教會的種種弊端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一、贖罪券之爭與《九十五條論綱》的發表
1517年,教皇利奧十世派約翰·臺徹爾(john tetzel)到德意志各地兜售贖罪券,這一行為引發了廣泛的不滿。贖罪券,原本是為了籌集資金修復聖彼得大教堂而發行的,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成為了羅馬教廷聚斂資財的工具。不少諸侯及市民階層對此甚為不滿,馬丁·路德也不例外。
1517年10月31日(或11月1日),路德以學術爭論的方式在維登堡城堡大教堂的大門上張貼出了《九十五條論綱》。這份檔案以簡潔明瞭的語言,對教皇兜售贖罪券的行為提出了質疑,並指出教皇無權免罪,只能宣示和確證上帝對罪行的赦免。他還指出,基督教徒凡誠心懺悔者,不用贖罪券也可以赦罪免罰。這一舉動迅速得到了各階層的支援,同時也觸怒了羅馬教廷。
《九十五條論綱》的發表,標誌著路德宗教改革的開始。它不僅揭開了宗教改革運動的序幕,還激起了德意志民族反對羅馬教廷的風潮。路德在論綱中提出的觀點,如“因信稱義”等,成為了他日後宗教改革思想的核心。
二、與羅馬教廷的對抗與隱居瓦特堡
隨著《九十五條論綱》的廣泛傳播,路德與羅馬教廷的對抗也日益激烈。1518年8月,羅馬教廷命令路德到羅馬受審。然而,路德並未屈服於教廷的壓力,而是連續發表了一系列文章,公開提出教皇無權干預世俗政權,並宣稱教會如果不能自己進行改革,國家政權應予以挽救。他還明確指出,教皇不是《聖經》的最終解釋人,信徒人人都可直接與上帝相通而成為祭司,無需神父作中介。
1520年10月,利奧十世宣佈開除路德教籍。面對這一決定,路德並未退縮,而是在諸侯和市民的支援下決定公開對抗。他寫了《反對敵基督者的通諭》一文,並於12月10日當眾燒燬教皇通諭及一些教律。這一舉動進一步激化了路德與羅馬教廷的矛盾。
1521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為了在政治上與法國抗衡,希望得到教皇的支援,因此反對路德的改革。在帝國會議上,查理五世決定執行教皇通諭,給路德判罪。然而,由於與會諸侯的反對和路德本人在被審訊時的強硬態度,會議最終決定先放路德離開,然後判罪並下逮捕令。路德在歸途中被薩克森選侯以攔劫綁架方式送進瓦特堡加以保護。
在瓦特堡隱居期間,路德並未停止他的宗教改革事業。相反,他利用這段時間致力於聖經的德語翻譯。這一翻譯工作不僅推動了宗教改革運動的發展,還促進了德語的規範化。路德的德語版《聖經》如同一扇窗,開啟了信仰的新天地,讓信徒們終於能夠用自己的語言直接與上帝對話。
三、路德宗教改革的思想主張與影響
馬丁·路德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