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期仕途
謝升,這位生於明萬曆七年(1579年,按官年計算為萬曆十年即1582年)的傑出人物,早年便遭遇了家庭的不幸,先是失去了母親,後又痛失父親,但這些並沒有阻止他追求學問的腳步。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謝升考中舉人,四年之後,即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他在殿試中以三甲第三十五名的成績獲得同進士出身的榮譽,正式邁入了仕途。
登科後,謝升初任三河知縣,他的治理風格深受百姓愛戴。他以其卓越的才能和果斷的行動力,解決了許多前任未能解決的問題,對待官府如同對待家庭一樣細心,對待百姓則如同對待子女一般關愛。這種親民的作風和卓越的行政能力,很快使他在地方上聲名鵲起。
不久,謝升調任遵化知縣,但在任上不久,由於要為祖父守孝,他不得不暫時離開了工作崗位,這是古代中國官員遵循的孝道傳統。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謝升再次出仕,擔任雄縣知縣,而後又改任滑縣知縣。在這些崗位上,他表現出了嚴謹的品行和清廉的操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堅決維護法律的尊嚴,不向任何勢力妥協。
謝升的政績和正直的品格最終引起了朝廷的注意。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他被徵召入京,兩年後,即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他獲得了吏部考功司主事的職位,隨後又升任文選司員外郎。在吏部任職期間,他深入理解了國家的人事選拔和考核機制,這對他未來的職業生涯有著深遠的影響。
二、宦海沉浮
天啟四年(1624年),謝升在東林黨人趙南星的舉薦下,出任文選司郎中。然而,當趙南星試圖干預人事任命時,謝升堅守原則,拒絕成為其執行命令的工具,毅然辭職,展現了他剛直不阿的性格。這一舉動也使得他在魏忠賢掌權後,雖未依附東林黨,亦未屈從於魏忠賢,從而在天啟六年(1626年)被起用為太常寺添注少卿。
謝升在魏忠賢統治時期,始終保持獨立立場,拒絕參與為魏忠賢建立生祠的活動,並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保護了趙南星的生命安全,顯示了他的人格魅力和道德勇氣。魏忠賢垮臺後,謝升在崇禎元年(1628年)再度得到起用,擔任太常寺少卿,標誌著他仕途的再次復甦。
崇禎二年(1629年),朝廷在考慮派任各地巡撫時,謝升主動請纓,但當得知可能被任命為順天巡撫時,他感到這是對自己不利的安排,於是稱病推辭。在接下來的太僕寺卿人選會推中,他又突然表示身體康復,成功獲得此職。這一系列事件引起言官毛羽健的彈劾,指責他言行不一,但最終事件未有實質性後果。
崇禎三年(1630年),謝升升任吏部左侍郎,後調任南京吏部尚書。然而,他的仕途並非一帆風順,崇禎五年(1632年),因路振飛的彈劾,謝升被冠以“九尾狐”的惡名,雖未被證實,但也未能進一步升遷。
直到崇禎七年(1634年),在首輔溫體仁的支援下,謝升終於登上吏部尚書之位,他在此期間協助溫體仁排擠政敵,但也因未對霍維華的提名提出異議而遭到彈劾,最終在崇禎十年(1637年)被罷官。
然而,謝升的命運並未就此終結。崇禎十二年(1639年),在新任吏部尚書遲遲未到任的情況下,他再次被崇禎帝起用,擔任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這一次,謝升推行了一系列新的人事政策,使人事工作井然有序,深得崇禎帝的賞識,證明了自己在政治舞臺上的價值。
三、躋身閣臣
謝升在崇禎十三年(1640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授予禮部尚書之職,隨後更進一步,拜東閣大學士,與陳演一同成為內閣成員,這意味著他已躋身帝國決策的核心層。不久,謝升的官銜不斷攀升,加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