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仕途
鄂爾泰的早年仕途並非一帆風順,而是充滿了起伏與挫折。他出生於一個顯赫的家庭,家族成員曾在清朝初建時期立下汗馬功勞,因此,鄂爾泰從小就承載著家族的期望與榮耀。他的祖父圖彥突曾任戶部郎中,父親鄂拜則是國子監祭酒,這無疑為他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環境與社會資源。
自六歲起,鄂爾泰就開始接受系統的儒家教育,研讀四書五經,到了八歲時,他已經能夠撰寫文章,並且練習書法,展現出了過人的天賦。鄂爾泰十六歲應童子試,十七歲中秀才,十九歲補廩膳生,這些成就都是他勤奮學習的結果。二十一歲時,他中舉,正式步入仕途,並承襲了家族的佐領世職,成為一名侍衛,這意味著他有機會接近權力中心,參與到朝廷的日常政務之中。
然而,儘管出身良好,又有一定的才華,鄂爾泰的官場之路卻並不平坦。直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三十六歲的他才終於獲得了內務府員外郎的職位。這個職位雖然重要,但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鄂爾泰並沒有獲得進一步的晉升機會,反而陷入了長時間的停滯狀態。這讓他感到十分苦惱和沮喪,他開始對自己的未來產生了深深的憂慮。
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元旦,正值四十一歲的鄂爾泰,面對著新年新氣象,卻在鏡子前感嘆自己年華老去,門前冷落,草木未興。他在《詠懷》詩中表達了對自己仕途前景的悲觀情緒,認為如果到了四十歲依然無法有所作為,那麼即便活到百歲,也未必會有大的改變。這段時期,鄂爾泰的心情可以想見是非常沉重的,他或許從未想過自己將來能夠達到高位,成為朝中的重臣。
二、官運轉機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鄂爾泰的命運迎來了重大轉折。這一年,他被任命為雲南鄉試副主考,這是他首次獲得較高層次的官職任命,意味著他在官場上的地位得到了認可。僅僅幾個月之後,五月,鄂爾泰便被越級提拔為江蘇布政使,成為了地方上的重要官員。這次晉升不僅是對他個人能力的肯定,也是對他未來潛力的高度期待。
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鄂爾泰再次獲得晉升,這一次他被任命為廣西巡撫。然而,就在他即將赴任之際,雍正帝認為鄂爾泰的能力足以承擔更大的責任,於是決定改封他為雲南巡撫,同時賦予他兼管雲南、貴州、廣西三省的職責。實際上,由於當時的雲貴總督楊名時主要負責雲南巡撫事務,鄂爾泰在西南地區行使的是總督級別的職權。
當時,雲南、貴州、廣西、四川及湖南、湖北等地,分佈著眾多的少數民族,如苗族、彝族、壯族、白族、瑤族等。這些地區長期以來實行的是土司制度,這是一種帶有濃厚封建色彩的地方自治形式。土司們幾乎擁有絕對的權力,他們不僅佔有土地、山林和水源,還掌握著土著居民的人身自由。土司與土民之間存在著極為不平等的關係,土司可以隨意處置土民的生命財產,甚至以射殺土民為樂,或在祭祀活動中將其當作祭品。
土司制度的存在不僅阻礙了地方經濟和文化的發展,還對中央政權構成了潛在威脅。土司各自為政,擁有私兵,一旦中央政府試圖干預,往往引發武力衝突。因此,解決土司問題是當時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雍正帝即位後,西南各地的地方官員紛紛上奏,要求解決這一問題。在經過深思熟慮之後,雍正帝認為“改土歸流”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即取消土司制度,改為由中央政府派遣官員進行管理。
恰逢此時,雍正帝任命鄂爾泰為雲貴總督,並委派都統封正南協助他解決土司問題。鄂爾泰深知任務艱鉅,剛到任時便遭遇了土司甲兵的騷擾,甚至軍營被焚燒。面對挑戰,鄂爾泰沒有退縮,而是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他認為單純依靠軍事力量只能解決表面問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