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衣起家
高斌的仕途起步於內務府,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他由內務府主事升任內務府員外郎兼佐領,這是他仕途上的第一個轉折點。同年四月,他又進一步晉升為內務府郎中,這標誌著他在宮廷內部的地位進一步穩固。高斌在內務府的工作表現優異,這為他後續的升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到了雍正四年(1726年),高斌被委派管理蘇州織造,這意味著他從宮廷轉向了地方管理崗位,負責監督絲綢生產等重要經濟活動。蘇州作為當時中國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其織造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一任命顯示了皇帝對高斌能力的信任。
隨後,雍正六年(1728年),高斌被任命為廣東布政使,不久之後又調任浙江布政使。這兩次調動表明,高斌在處理政務方面的能力已經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布政使作為一省之財賦與民政的主要負責人,其職責重大,涉及財政、教育、治安等多個領域。
雍正七年(1729年),高斌再度被調任至江蘇布政使,這表明他的治理能力得到了進一步肯定。江蘇是當時全國最為富庶的省份之一,高斌在此任職無疑是對其實力的考驗。
到了雍正九年(1731年),高斌的職業生涯迎來了一個新的高峰。這一年二月,他被調任河南布政使,九月即被任命為河東副總河。這次調整意味著他開始涉足更為專業的治水工作。同年十二月,他被臨時委任為江南河道總督,開始全面負責長江下游地區的防洪和水利工程。
此後,高斌在治水領域的成就逐漸顯現。雍正十二年(1734年),他主持修復了長達六萬多丈的范公堤,這項工程對於保護沿岸地區免受洪水侵襲起到了重要作用。同年八月,他還重新承擔了兩淮鹽政的職責,併兼任江寧織造,顯示了其在多個領域的綜合管理能力。
雍正十三年(1735年),高斌再次被委以重任,正式出任江南河道總督,這一年四月他還重掌鹽政事務。
二、致力治河
高斌在治河方面的貢獻始於乾隆元年(1736年)。這一年,他上書請求河工搶修時,使用河兵挑運所需土方的百分之四十,而剩餘的百分之六十則由民工完成。此外,他還提議將葦蕩營採柴的任務統一歸工廠運輸,並且提出各州縣涉及河工之外的各項開支應該統一歸入河庫道管理。這一系列措施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分配資源,並加強財務管理。
面對河南永城、江南蕭縣等地連續幾年遭受洪災的情況,乾隆帝命高斌與兩江總督趙弘恩、河南巡撫富德共同商討解決辦法。他們共同上奏,提出了關於黃河南岸碭山毛城鋪、蕭縣王家山以及睢寧縣峰山等地的治理方案。方案中提到,這些地方原有的 減 水 設施由於年久失修,導致洪澇頻發。為此,他們建議疏通舊有的洪溝和巴河,並新開挖蔣溝河,同時修建新的壩體來控制水流方向,確保洪水可以透過新的渠道分流,減輕對永城、碭山等地的影響。
高斌還提出了關於淮揚運河的綜合治理計劃。他建議在天妃、正越兩閘之下各建三座草壩,並在這些草壩下再建正石閘和越河石閘,以此來調節水流速度,防止洪澤湖水過多湧入運河,影響沿岸百姓生活。這一計劃得到了皇帝的認可,並隨即付諸實施。
面對御史夏之芳等人對毛城鋪引河開鑿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的擔憂,乾隆帝再次召集了包括高斌在內的多位官員進行討論。高斌解釋說,毛城鋪的減水壩是康熙年間建立的,旨在幫助清理黃河泥沙,減少洪水災害。他認為,現有的河道改造不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反而有助於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水資源。最終,乾隆帝支援了高斌的觀點,並批評了反對者。
乾隆二年(1737年),高斌請求覲見,期間與趙弘恩一起就治河方案進行了深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