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用的臉色變了變,張了張口,但還是沒能想出說辭。
楚歌的這番話說的很清楚,他很難反駁。
空印這種操作方式,本來就是北蠻留下來的陋習。
北蠻對地方的管理實際上是一種十分鬆散的模式,所謂的“以寬失天下”就是如此。
北蠻並不在意地方胡搞瞎搞,只要定期繳納一定的賦稅就可以。所以地方官員在這種極度寬鬆的環境下,才開創性地想出了“空印”這種操作方式。
如此一來,地方想怎麼橫徵暴斂都沒問題,反正只要給朝廷上供該有的一份就可以。
這也是為什麼北蠻沒過幾十年就被趕回了漠北,也是為什麼此時還有許多地方上的世家大族,認為自己是北蠻的臣子。
就是因為在北蠻的治下,他們過得實際上太舒服了。
在大盛朝建立之初,許多地方官員都曾是北蠻的臣子。
由於北方尚在用兵,地方上的事情也千頭萬緒需要處理,所以大盛朝也只能大致沿用北蠻時的一些制度,總不能一上來就全部推翻,得徐徐圖之。
後面慢慢地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並推行全國。
但很顯然,空印這種潛規則不在其中。
而很多地方官員仍舊一廂情願地用舊時的操作方式,實際上就是因為北蠻數十年的統治,讓這些官員過的過於寬鬆、無法無天了,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而空印案,本身就是為了剎住這種歪風邪氣。
方士用還是有些不服,他想了想,又說道:“但是陛下,自立國以至於今,從未有空印之律,有司、丞相不知其罪,今一旦捕而誅之,何以使受誅者甘心而無詞乎?”
他的意思很明確,就是朝廷事先並沒有相關立法,無法可依。
既然從來沒有律法規定空印應當如何處理,相關的部門也不知要如何論罪,所以就不能論罪。
楚歌看著方士用,微微點頭。
終於,這第三點總算是有一點殺傷力了。
但對他來說,想要駁倒這一點仍就不難。
楚歌反問道:“律法中確實沒有規定空印應當如何處置,如此看來,你說的似乎確實有幾分道理。
“那朕問你,朕定製時,賬目如何造冊、如何比對,相關細節是否清楚?
“所規定的實操環節,與空印的操作方式相比,有任何的共同之處嗎?”
方士用愣了一下:“這……”
楚歌說得很清楚,律法中確實沒有規定對空印的處罰,但對於地方的賬目如何造冊、如何遞交戶部進行資料的核驗、核驗出問題時應該如何處理,可是說得一清二楚。
畢竟這種事情如果不說清楚的話,官員們也很難按照相關的規制去辦事。
而空印的這種操作方式,顯然與之前有明確要求的造冊、核驗的流程,是完全不相符的。
盛太祖已經規定了各級要如實上報所繳的稅款數字,最後再拿到戶部進行核驗,核驗無誤後方可蓋章。那麼如果用空印的方式來操作的話,各級如實上報數字還有什麼意義呢?
最後看各地交上來多少、戶部和地方商量著填個數字不就完了嗎?
也就是說,雖然沒有明確規定空印這種行為要如何處罰,但這一行為很顯然是嚴格違反相關規定的,這確鑿無疑、無可辯駁。
楚歌繼續說道:“你說,空印只不過是一件小事,沒有明文規定空印者該當何罪,那就不該治罪,不覺得荒謬嗎?
“朕問你,為官者,是法無禁止即可為,還是法無名文即不可?”
方士用愣了一下:“這……自然是法無禁止即可為……”
楚歌面色一寒,猛地一拍桌案:“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