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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部分

早關於通姦罪的說法見於《尚書》:“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對通姦者處以宮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懲罰。春秋時代,諸侯各國公卿大夫貴族之間私通yin闢事件層出不窮,甚至常有尊卑親屬相姦等**行為。公元前407年,魏國李悝以“yin奢逾制”極力主張用刑罰加以制裁,他在《法經》中規定了雜律一篇,內有“夫有二妻則誅,妻有外夫則宮,曰yin禁。說:“有子而嫁,倍死內外,禁止yin佚,男女浩誠,夫為寄之,殺之無罪……”秦代對“私通”定以極刑,且可“人人得以誅之”,格殺勿論。可以不告而殺,私刑也合法。漢朝延續秦的法律,犯奸必殺。而漢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殺頭,又添了較“和緩”的肉刑:宮刑。而對於男人來說,這和死刑差別不是很大。自唐以後,歷代法律對通姦行為都從嚴處刑。唐律規定:“和姦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它還規定,因奸罪而名譽受害的家庭的成員均有權捕捉姦夫yin婦送官,其拒捕而殺之者免刑或減輕刑罰。從元律開始,刑律中增加了“殺死姦夫”一條,規定:“諸妻妾與人奸,夫於奸所殺其姦夫及其妻妾,及為人妻殺其強姦之夫,並不坐。”明刑律也規定:“凡和姦,杖八十,男女同罪。”“其非奸所捕獲及指奸者,勿論”。這也許是後世習俗中所謂“捉姦捉雙”的由來吧。清朝的法律沿襲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許私刑,允許捉姦,並可當場殺死通姦男女。“凡妻妾與人姦通而於奸所親獲姦夫姦婦,登時殺死者勿論,若只殺死姦夫者,姦婦依律斷罪,當官價賣,身價入官”。可見在古代,這一方面的道德觀念還是相當強的。以至於政府也明確立法,對通姦做出嚴厲的懲罰。中國對“落馬”官員的表述從“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關係”,到“生活糜爛”,“亂搞兩性關係”,“玩弄女性”,以及更具體的說法“包養兩名情婦”等,再到2014年以來的“通姦”。通姦一詞成網路熱詞。黨員幹部的生活作風可不是小事,生活作風關係黨風政風甚至生活作風常常都與**緊密相聯。“,”

已經答應了鄧簇,秦書記不想食言。再說,在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黨員幹部的生活作風再也不是小事了。

黨員幹部通姦,一經坐實,是要受處分的。

還有,這個江大平也許就是一個很好的棋子,正好用這顆棋子下一盤妙棋……

“好的好的,我這就去叫他。”

張鵬一迭聲答道,見秦偉東沒有其他吩咐,便即起身告辭而去。

其實不用秦偉東去“請”,江大平早就到了區委辦公大樓,鄧簇在秦書記辦公室告狀之時,江大平就得到了電話通知,急匆匆趕了過來,正躲在區委辦公室機要室的小房子裡團團亂轉,汗水溼透了衣服,嘴裡不住唸叨。

“這個賤婆娘……這個蠢貨……這個……”

不用懷疑,這些彪悍的稱呼,自然全都是指向他的老婆鄧簇。

江大平個子不高,有些謝頂,按照檔案記載,他的年齡應該是五十二歲,不過看上去十分蒼老憔悴,要比實際年齡顯老得多。

估計家裡有了這麼一個超級能折騰的婆娘,江主任的日子,也過得比較煎熬吧。

機要室的劉主任,是江大平的朋友,見了這般模樣,也不好怎麼安慰,只是陪著他,不時給他遞煙倒水,偶爾說兩句很沒營養的安慰話。

區教委主任,在區裡主要領導的眼裡,算是要緊的職務,。在區委機關普通幹部眼裡,更是絕對值得好好巴結的大人物。

誰家沒孩子?誰家孩子不用上學?

是吧!

想要念個好學校,分個好的班級,攤上一個好的班主任老師,不都得指望著江主任給發句話嗎?就算自己的孩子大了,不在學校,親戚朋友的孩子,總是會有要求到江大平頭上的。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