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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環顧了下週圍的雪色,說&ldo;不算太遠,就這樣走著吧。好久沒有跟人一起散步了,瞧,這雪後的街道多美!咱們走走吧。&rdo;

她口中這不遠的路,走了好久還沒到,我們邊走邊互亂的聊著。我給她講了我高中時泡妞、兄弟,打架、智鬥教導處主任,和年輕的班主任當朋友、堅決拒當班長,演講、組織主持晚會等等難忘又自豪的激情往事。她也講述從初中到大學一個個暗戀追求過她的男生,每一段她都把自己描繪的公主般的矜持、優雅、迷人。只是講著講著,又講到了她最後這個男友大學故意在她身邊蹭座、對她死纏懶打的追求;講到了他們兩個大學時那浪漫開心的日子;講到了他轉身離開時的瀟灑果斷……

越往後講,她最開始講訴時的飛揚神采便愈加的黯淡。終於,她無奈而不解的感嘆了一句,&ldo;奮不顧身的在一起了好幾年,最後一句&l;沒感覺了&r;就完了?你們男的到底是人,還是禽獸?&rdo;

&ldo;這個,這個,該怎麼說呢?&rdo;我努力想合適的語句來開導她,&ldo;換個角度來看待你們的這個分手的話,其實這並非壞事,至少現在還不晚。假如嫁給了他,才發現他薄情寡性的本質,那才叫天崩地裂呢!你說是吧?&rdo;

&ldo;嗯…似乎有那麼些歪理。&rdo;

&ldo;什麼叫做歪理啊。你前男友這已經算是禽獸裡面最有人性的。你想想看啊,要是等你給他生了一堆的娃娃,自己變成肥豬黃臉婆。那時候,他才甩了你,你還活嗎?又或者,他也不跟你離婚,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的胡搞,你那時能怎樣,你們的孩子怎麼辦?這還不算最壞的,更缺德的男人是那種明明還沒跟你結婚時就已經對你沒了感覺了,偏偏還要娶你,美其名曰他得對你們的過去負責、對你負責。這不害人嗎!&rdo;我越說越覺得自己在描述真理,越是濤濤不絕。

&ldo;等一下!&rdo;她蠻橫的打斷了我好不容易找回的愛情導師的快感,反駁我道,&ldo;你前面說的像那麼回事,但是最後一條簡直是胡說八道。一個男人懂得對愛情負責任,是人類跟你們這些傢伙之間最最寶貴的區別好不好!&rdo;

&ldo;寶貴他妹!不愛你還娶你,這不是要毀了你這一輩子嗎?人有幾個一輩子?&rdo;我堅持。

不過她依舊堅定不移的駁斥我,說&ldo;愛?什麼叫□□?男女剛認識時,那點混合了吸引、曖昧和勾引的小浪漫,再加上些由荷爾蒙和征服一個陌生異性導致的快感,就是愛情了?&rdo;沒想到她竟也是情感哲學方面的高手!

&ldo;這個嘛…&rdo;

她卻不給我辯解的機會,繼續教育我道,&ldo;戀愛之初的那點激情早晚會隨著我們變得熟悉而淡去。激情沒了就得分手?那全世界的人乾脆都別結婚了,每隔個月就換個戀愛的物件,這樣才能永遠都愛的轟轟烈烈。&rdo;

我完全被她描述最後這段世外桃源般的戀愛倫理給吸引住了,不禁讚嘆道,&ldo;嗯!聽起來也不錯,是吧!&rdo;

&ldo;不錯個頭!激情早晚會隨著時間消失,兩個人早晚會從互相吸引轉化為互相依靠,愛總會從激情過渡到親情,這並非什麼不愛了,而是愛情的升華!如果只喜歡開頭那點相互試探、勾引然後□□的過程,完事之後就離開。這是什麼?動物世界看過吧?這是動物!一個人,願意為了你們共同的承諾,為了你們過去那些也許短暫的快樂,而甘心和你一起拉手迎接未來那漫長的幾十年鍋碗瓢勺的平淡日子;為了對你的責任,放棄那繼續放蕩不羈追求快感的權利。這不是愛你,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