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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總是這樣,以為無微不至的監控能使我們健康地長大。可是說實話,我們對這種“無微不至”是不太領情的,十六七歲的我們,心靈上正在向成熟靠攏,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分明是在告訴我們:你們只是一群小淘氣而已。就連公民選舉這樣嚴肅的事情,他們都像驅使一群小猴子一樣支配著我們。 那一天剛下課,班主任把我們留在了教室裡。現點了幾個同學的名,被點名的人有隋亮,隋亮以為犯了什麼“案”,本能地朝後縮了一下。 郭堯拍拍他肩:“沒事的,想開些,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只聽老師說:“除了以上被點到名的同學,其餘的人一律在中午12點半到大禮堂參加選舉大會。選舉虹口區人民代表……” 原來如此,我們終於迎來了行使我們公民權利的一天。 我們必須從三名候選人中選出兩名代表來。三名候選人中,有一位是我們學校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領導。 我扯著嗓門叫:“老師,既然是選舉,我也可以選,也可以不選的——我可不可以不參加?” 老師正色回答:“不可以的,如果人不到齊,這次肯定要重選。” 順子尖著嗓門問:“那,我們不選×老師可以吧?” 老師說:“隨便你們啦,可是如果×老師這次選不上,還是要重選。” 我們紛紛在底下叫苦:“什麼嘛!選不選,選哪個是我們的自由,憑什麼強迫我們?”“就是!一點都不尊重我們!” 倒是隋亮等幾個沒到選舉年齡的人眉開眼笑洋洋自得:“哈,我們不用去了……” 吵歸吵,不滿歸不滿,到了中午12點,大家還是鬧哄哄地前去禮堂,為學校候選人順利當選保駕護航…… 這時平生以來我第一次有了“公民”的感覺,我第一次參加煞有介事的選舉,投下自己煞有介事的一票。 學校這邊,甚至連句“神聖權利”的場面話都懶得給我們說一說,只是讓我們像完成一次期中考試那樣完成一次選舉過程,而且答案都給我們規定好了。這個插曲,也算是我搞中三年笑夢錄中值得記取的一筆吧。'返回目錄'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帶汁羅賓漢”(1)
半年以後,學校發生的另一樁意外事件,使我又從“縮頭烏龜”的殼中鑽出來,充當了一回“羅賓漢”。 學校突然爆出了盜竊的醜聞:好幾個班的同學上完體育課回到教室之後,忽然發現很多財物被偷了——粗略統計了一下,他們大概丟了6部手機、4個MP3、10來個錢包、6個CD WALKMAN,總共損失超過萬元。這樣的損失對吃用靠父母的中學生來說,不能算小了。 事情過去好幾天,案情一點進展也沒有。有“惡人谷”之稱的教導處的督導老師們,只知道對學生們“惡”,而對小偷卻束手無策。 他們的惟一對策又在教學樓裡多安放了數十個攝像頭。 原以為小偷偷一次就金盆洗手了,沒想到這個小偷賊膽包天,竟然連續幾天作案,很多班都被偷了,同學們損失慘重。敬愛的母校花了那麼多錢安放攝像頭,結果一點用也沒有!馬奇諾防線的悲劇在我的母校裡重演。 很久沒和小云好好說說話了,我打算放學後和小云去麥當勞吃東西、聊天——在學校裡我都快不敢見她了。下了體育課,帶著一身大汗我走進了教室。忽然發現有點不對勁,這時,“雞”慘叫一聲:“哎呀,我的手機不見了!” 我聞言趕緊跑到自己的課桌前,一掏書包,摸到了錢包,呵呵,還在。我輕輕地舒了口氣,隨手掏出錢包,準備檢查裡面的錢看少不少。 我翻開我的錢包,同時嘴裡祈禱著:我的錢可別丟啊,千萬別丟啊! 奇蹟沒有出現,我的錢也全沒了。雖然只有區區100多元,但對本人來說也是一筆鉅款啊!我失望地癱坐在椅子上,我怎麼這麼倒黴啊,家裡才給的零花錢! 眾人七嘴八舌地叫了起來:“哎呀,我的錢沒了!”“啊!我的錢也沒了!” 我一時衝動,忘了自己的“出頭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