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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蘇洪志兩口子又犯愁了,給老二找的保姆病了,不再帶孩子了。這下沒人看孩子,要不提前送幼兒園去?當地只有一家政府幼兒園,離家裡很遠在市裡,而且只收三週歲以上的。

差了幾個月上學倒是沒事,現在上幼兒園就是人家肯收,他們還真有些不放心。

蘇青澤看了家裡的這種情況,想到林小涵天天念著要掙錢,於是跟林涵說了一句:“我弟弟又沒人看了,我爸媽正在家發愁呢。”在爺爺家附近都有幼兒園,大班小班幼兒班都有,哪像這裡就那一家,還有年齡限制。

林涵聽了靈光一閃,對啊,開一家幼兒園。

她記得前世公社後來是開辦了幼兒園的,好像是八三年的事了。當時收的是四至六歲的孩子,外聘了兩個老師。自己家也可以這麼辦,姥爺做飯,聘兩個老師看孩子,收四歲之前的孩子。

像蘇青澤送保姆家要看對方講不講衛生,負不負責任,每個月還要送人家裡去不耽誤人家幹活,每個月要15塊錢,快趕上工人半個月的工資了。吃的還是大餅子等粗糧為主,跟主人家一個飯食。

自己家一年四季不缺蔬菜,可以進行營養搭配,合理配餐。還可以以靈泉水給孩子調理身體,這樣他們不會鬧毛病,身體健康還聰明,像龍鳳胎那樣好帶。自己活了那麼多年,在那個重視孩子素質教育的年代聽了那麼多,又有自己兒子上幼兒園的親身經歷,稍微比現在的幼兒園好一點就能吸引到孩子。

林涵越想越覺得這是個好主意,要知道過十年人們都是很注意孩子的教育的,至於二三十年後孩子上好幼兒園都要找人託關係,這可是一個巨大的市場。

雖然現在開展有些早,可是宜早不宜晚,這可比小商販好聽多了,估計父母反對的可能效能少點。

現在關鍵是誰來辦?

老爹老媽都是國家幹部,不可能不要工作跑來幹個體戶。

爺爺家都上班,除了林大娘,可林大娘不行,不適合當老師,哪怕只是哄孩子。姥爺家也只有姥爺一個,做飯可以,可帶孩子不合適。累是一個,家長也不會相信老頭。

眼前的這些人扒拉來扒拉去,對呀,有一個人合適。

大姐鄭淑麗是也。

鄭淑麗今年十七歲,初三馬上畢業。學習成績中等偏下,上高中中專之類的沒戲。

前世大姐在家呆了一年後進了紡織廠當臨時工,後來紡織廠黃了下崗在家。九十年代在一個私人公司打工,不好不壞的混日子。

再僱上一個二三十歲有帶孩了經驗的年輕婦女,二個老師加上一個做飯的姥爺,齊活了。

自己也可以幫幾年忙,哄個孩子啥的,幫個忙啥的,還是可以的。

把想法跟老媽先說說,老媽比老爸好說話,人更開通些。

鄭雅蘭愣了半晌,搖頭說道:“那哪行,你姥爺那麼大歲數哪能幹這個,累壞了身體。再說人家誰肯把孩子送來給老頭看。”

虧得我都想好了,否則一下就給否決了。

於是林涵把她的想法細細的跟老媽說了,末了說道:“現在人們的生活慢慢好起來,我看今年街上賣東西的可就比去年的多。咱家現在雖然不缺錢,可是不能拿到明面上花。開個幼兒園,解決了大姐的就業問題,掙的錢時間長了誰知道是一百還是一千。”

林媽有些意動,可又覺得不妥,“誰會往這送啊,咱家這麼小的地方,再說要是收的人少了反倒不合適。”

這倒是個問題,忘了房子的事了,這可是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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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知足者常樂(一)

更新時間2014…4…2 12:55:04 字數: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