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在中國古代,君臣關係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君主制度的基石。其他關係,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親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為上面還有君父。沒有君父,大哥便是君。君臣之道,豈非大義?
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於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於臣子。這可是違揹人之天性的,因此不能不設法彌補。彌補的辦法,是用對等來替代平等。比如&ldo;君仁臣忠,父慈子孝&rdo;,或&ldo;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rdo;。19也就是說,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義務,也都要遵守遊戲規則。一旦失禮,很可能代價慘重。
這事有案可稽。
公元前559年,衛獻公請兩位大夫吃飯。兩位大夫依照禮節,衣冠楚楚準時準點來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裡。然而左等不來右等不來,太陽快下山了衛獻公還不露面。最後,才發現他在園子裡射雁。而且見了兩位大夫,居然不脫皮冠就跟他們說起話來。
這是嚴重的失禮。皮冠,是戎裝或獵裝。所以,臣見君,君見臣,即便是在戰爭中或狩獵時,也至少要免冠(摘下皮冠)。魯成公十六年,晉國大夫至三次遇到楚王戰車,每次都要免冠。楚共王派使節去慰問他,他立即免冠聽命。魯昭公十二年,身穿獵裝的楚靈王接見自己的大臣,則不但免冠,而且去披(脫去披肩)、舍鞭(扔掉馬鞭)。不摘皮冠,就是把對方當作仇敵或野獸。請客吃飯而著獵裝,更是公然的羞辱。衛國這兩位大夫忍無可忍,怒不可遏,便發動兵變把獻公驅逐出境,十二年後才讓他回國。
此事發生時,晉國的國君是悼公。悼公問他的樂師師曠:衛國人驅逐了他們的國君,是不是也太過分了?師曠說,恐怕是他們的國君太過分。國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爺是愛民如子的。上天為人民立君,難道是讓他騎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20
這話說得擲地有聲,應該喝彩。
可惜,君要仁,父要慈,並沒有可操作的制度來監督,也沒法監督。他們仁不仁,慈不慈,守不守禮,全靠自覺。相反,君父們的絕對權威,則天然合理,無人質疑,不可動搖。結果是,君可以不仁,臣不能不忠;父可以不慈,子不能不孝。甚至一旦君父昏暴,則很可能不幸如申生:盡忠,他得死;盡孝,他也得死。不死,就不忠不孝;死,則忠孝兩全。
這是什麼混帳邏輯!
這又是什麼狗屁道德!
於是臣子們便只能碰運氣,或者看著辦。狐突、裡克、慶鄭的共同特點,就是恪守臣道,但不出賣良心,也不放棄尊嚴。要殺,隨你!要命,拿去!我可以去死,但話要說清。死得不明不白,不幹!
荀息則是另一種態度,那就是無條件地盡忠。在他看來,受人之託,尚且要忠人之事,何況是君父所託?至於成功與否,則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這恐怕也是大多數臣子的基本立場。因為不管怎麼說,君,總歸是一國之主;父,則無疑是一家之主。君主蒙羞,則舉國蒙羞;君主蒙難,則舉國蒙難。所以,惠公被俘後,晉國的大夫們都披頭散髮,拔起帳篷跟著走。
秦穆公無奈,只好派使者去傳話:諸位不必那麼憂慮吧?寡人陪著貴國國君往西走,不過是要告慰貴國故太子的在天之靈,21豈敢有什麼過分之舉?
晉國的大夫們則誠惶誠恐地行起了將亡或已亡之國的大禮,三次下拜三次叩首。他們說:偉大的君上!您老人家腳下是地,頭上是天。皇天后土都聽到了您的誓言。我等卑微的外邦小臣鬥膽站在下風口,等候您仁慈的命令!22
後來晉惠公被放,這一幕也是起了作用的。
起作用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