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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大營中人都各司其職,一不應貴族之名,二不曾有當真安置的身份,雅予覺著自己這每日閒散總是不妥,遂依舊隨著小主兒帳做些針線,雖說也不當真要如何使喚,可英格確是喜歡她手下那新鮮的四季花木。只是,自那一日私會落在小丫頭眼中,兩人再不似從前那般閨中親密。偶一日無人,又挑了話頭打趣,英格的眼中多了隱約不定的鬱色,離別時握了她的手輕聲道不可再與她親近,免得自己往後傷心。雅予一怔,心忽然酸,不知為何她聽得出小丫頭為之傷心的是她,不是那兩位叔叔中的任何一個……

這日晚飯後,雅予將學做的蒙繡收拾好,在小桌上鋪開紙墨。賽罕走時留給蘇德一隻小鷹,據說小鷹是他親自馴養,日行千里,可彼時並未提要常寫信,只是說若有話傳晝夜可到。雅予聽了並未接話,誰知他走後,這信確是三兩天便來一次。

說是信實則他那龍飛鳳舞地一頁也寫不下幾個字,聽說探馬軍已然拔營往烏德爾河去,可在信中卻隻字未提,景同的日常依然是從阿木爾那兒來,因此他的信多是言之無物。雅予把這邊分帳之事仔細說給他聽,也顯然出乎他的意料,卻那回信中也只是囑她:靜觀其變。就這麼四個字,雅予反覆看,才琢磨出平日裡該如何與那欽相對。

一離遠了,人的心思就會沉澱,然後散開,他那張揚的氣勢分明還能從紙上墨中噴薄而出,可夜裡偶一閃念,雅予還是會想若是日子能就這麼安逸地過,何必還有那兩個月後的約定……

從靴中抽出那把狼頭小刀,湊在燭燈下。日久年深,狼頭的雕刻已然被磨得失去了原本的猙獰,只是那頭頂的狼毫依舊冷硬、清晰如故。燭光裡銀色的毫隙深處黑紅的殘血聚成了泥,將那狼毫刻塑得根根逼真,彷彿能嗅到那血腥兇殘的味道。

雅予掏出帕子,輕輕地,仔細摩挲過,仍舊只餘白淨的紗。那日該是有多少血才能沒過了狼頭?只記得她醒來後,手上已然清洗乾淨,可指甲深處也似這般留著摳不去的痕跡。那一夜瘋狂的恨總以為這一輩子便是將他食肉寢皮也難解萬一,誰知,竟是抵不住他的血浸入她的肉中……

他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既然又耍了蠻橫威脅她,為何要把這靴刀給她?既然從此要迫著她為所欲為,為何又要諾下個“若是用得著,只管扎”?難道他自己馴不服自己的獸性,卻指望旁人能把握?他說野獸不是人,可野獸說話算數。不知怎的,這麼一句前言不搭後語的話,與那硌在手中的狼頭相應,雅予竟是覺得比那指天發誓還要讓她難以回拒。

狠是他,硬是他,混賬無恥也是他,可一刻透了軟,便是混亂也讓人如此招架不住……

於景同,她是生,他是養,事到如今,究竟哪一個更親?虎毒不食子,狼急了會咬那胖娃娃麼?……不會,可若說起回中原一事,他當真是把對了脈,畢竟這於她是心頭大事,於他卻不關痛癢。他若橫了心無賴,她怎的能不生怕?想到此,雅予輕輕嘆了口氣,算了,就隨了他走,血到底濃於水,與孩子朝夕相伴往後才有更多的把握。只是……這“朝夕相伴”最先就是孩子的阿爸,雖有這靴刀做底,可還是,還是有些受不了……

想起那快要把她揉碎的懷抱,雅予低垂了眼簾,淡淡的燭光都似太過灼熱,直燙紅了她的臉頰。每一次不知是源起何處,言語與懷抱、爭執與商議都會無一例外地終結為他的啃咬。彼時他就似卸去冠帽的禽獸,捕吃獵物全不顧吃相,放肆之極;她在那口舌輾轉、似麻似痛的禁錮之間也迷昏了心思,再無招架。

每一次,身上都要留下他的印記、他的味道,留下他給的疼。她該是怨恨自己、嫌棄自己才是!可怎的一次又一次,竟是漸漸地沒了這嫌顧的心,夜裡躲在被子裡問自己,難不成是慣了?而後又悄悄罵:不知羞!一個“慣”字,丟了女孩兒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