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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部分

向年輕男子走了過去。

“先生,請問您貴姓,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

年輕人板著臉,氣哼哼地說:“我姓蕭,兩個月前剛在你們這裡拍過婚紗照。”

迎賓禮貌地問道:“蕭先生,請問您是覺得照片不滿意,還是其它問題呢?”

年輕人火氣很大,斥道:“你是這裡的負責人嗎?不是就把負責人叫來!”

迎賓微笑著說:“我們唐經理很快就會過來,能否請您說一下您遇到的問題?”

年輕人質問道:“我就想問一下,你們這座影樓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在我們的婚紗照上,打上了你們影樓的名字!”

“拍攝婚紗照片,我們是付費用的,版權不僅不歸我們,選取相簿外的照片要另收費用不說,還在我們的照片上印上商家的標識和名稱,我們哪裡還有自己的肖像權了?”

孟子濤對影樓在照片上打廣告的情況,也有所耳聞,主要是現在市場競爭激烈,一些影樓都在製作的產品上標註了自己影樓的名稱,如果其他影樓不印上去,那就落後了!

而且這也是市場競爭的“產物”嘛!影樓在他們的產品上標註自家名稱,打了廣告,還不用額外付費。

這時,一對年輕男女正好從樓上下來,聽到了男子的話,年輕女子就問旁邊的工作人員道:“你們這還在照片上標註影樓的名稱啊,剛才我們來選樣片的時候,照片上也沒有這些標識和名稱啊。現在做什麼事情都要講一個‘權’字,你們如果這麼做,至少要和我們打聲招唿,宣告一下吧。”

旁邊的男子聞言皺了皺眉:“好好的一張照片,多加的那些標識和名稱,可是挺礙眼的,而且,你們這裡的照片雖說拍的好,但價格可也不低,現在什麼東西都講究一個服務,你們這樣做實在太不尊重我們了吧?”

旁邊的工作人員連忙解釋道:“不不不,王先生您搞錯了,我們印影樓的名字,會事先說明的。”

就聽那年輕人接著說道:“商家在消費者消費前有明確告知產品相關情況的義務,在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則達成合同的要約,這樣就不算侵犯消費者權益。所以,商家應該是先告知消費者在照片上印標識和名稱這一情況,並徵得其同意後才可以製作。”

這種行為產生了無費用的廣告效應,商家在消費者的照片上印上自家的標識和名稱,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由於照片涉及到顧客的肖像權,因此影樓在行使著作權時應遵守《民法通則》的規定,即營利性使用照片,必須事先取得肖像權人的許可。雖然影樓擁有著作權,但是也不能任意用作商業用途。”

(30/62)(未完待續。。)

第六百二十七章 耿雁

大家看著年輕人在那侃侃而談,心裡無不想道:“這人這麼瞭解法律,不會是位律師吧?”

王先生關注點不在年輕人能說會道上面,他問旁邊的工作人員道:“你剛才不是說,打你們影樓的名稱會事先告知嗎?但像這位先生這樣激動,像是事先告知的樣子嗎?”

工作人員對此也有些疑惑:“不應該啊,我們影樓確實有這樣的規定,而且如果照片上打我們影樓的名字,我們也會在費用方面打相應的折扣,以作補償,因為我們老闆說了,我們這裡賣的是技術,不需要佔客戶這些蠅頭小利。林女士您可以回憶一下,我先前應該也跟您提起過這事,不過您沒有同意。”

林女士想了想,點頭道:“哦,我想起來了,你先前確實有說過,不過我在看照片,所以隨口就推掉了。”

“我怎麼沒聽到?”王先生問道。

林女士回道:“你今天剛才不是肚子不舒服,去洗手間了嘛。這事我也沒當回事,就沒告訴你。親愛的,我可不是故意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