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然來。馬齊卻笑:“即有三老,本村無份也。今多置吏,使行科舉,吾等乃可有仕宦之途,豈不佳耶?”要不是有國家增吏、科舉的政策,我馬家休想再復過往的輝煌——我可沒你那麼大公無私,我覺得對自家有利的就是“善政”,對自家沒利的才是“惡政”哪。
話不投機,陳紵也懶得再跟馬齊廢話,只好撇嘴一笑,自顧自垂下頭去用飯。這頓冷食說不上有多豐盛,但以他陳家的財力,亦不能餐餐有肉——至於馬鈞,估計要倒過來說:生年一十六載,未必餐餐無肉也,比方說趕上馬齊冠禮之類的族內宴請,還是能夠見著點兒葷腥的——如今離家在外,倒得肉吃,也算意外之喜。
隨口便道:“得無鴨肉耶?”馬齊搖頭:“此野雁也。”陳紵不禁腹誹:也就你這般富裕人家,才能分辨得出鴨肉和雁肉的區別,人比人真的要氣死人……
正餐之際,忽聽門口腳步聲雜沓,三人抬起頭來一瞧,卻見氣洶洶衝進來七八名鄉卒,手中有執杆棒的,有提繩索的。當先一名小吏,進得門後便將雙三角眼橫著一掃,隨即抬手戟指馬齊:“拿下!”
馬齊還沒能反應過來,塞了滿嘴的肉也說不出話,便被一名鄉卒狠狠一棒掃在頸項上,撲的便倒,撞翻了面前食案,漿水淋漓,糊滿一臉。隨即另幾名鄉卒過來按住了,以索套項,便待捆綁。
馬鈞驚得呆了,只是觳觫,卻難置一詞。還是陳紵頗有膽色,趕緊站起身來喝問:“汝等何人,何故胡亂拿人?”那小吏瞥他一眼:“此必同黨也,一併拿下!”
鄉卒們一擁而上,當場便將馬鈞也按翻在地。還有兩個來拿陳紵,卻被他後退半步,抄起面前食案來,奮力格住來棒,隨即飛起右腳,將一名鄉卒踹翻在地。
那小吏見了倒不禁膽寒,朝後便縮,口中卻道:“蟊賊,安敢拘捕!”陳紵大叫道:“吾等乃往都中應科舉之士人,何得謂為賊耶?!”
陳紵陳茲免本籍長沙,其父少年時曾為郡中小吏,從長沙太守孫堅孫文臺北上,以討董卓。結果陽人一戰,西涼軍敗績,隨即孫堅便得以進入已被燒成一片白地的洛陽城,遣將四外巡哨——陳父也在其中。在巡哨過程中,陳父劫殺了一位逃難的官員,奪其財物,擄得一名婢女為妻——也就是後來的陳紵之母。但因此舉違犯了孫堅軍令,他不敢再存身於長沙軍中,便領著幾名心腹西走,想要去投奔西涼軍。只可惜無門可入,多方輾轉,部屬亦皆星散,最終夫妻二人便定居在了武功的馬氏邨。
所以陳紵勉強也算半拉將門之後,少年時亦隨其父學過一些粗淺的拳腳功夫。
只是雙拳難敵四手,再說這雙拳本來也就二把刀罷了,兩名同伴徹底幫不上忙,很輕鬆便被繩捆索綁,放翻在地,鄉卒們騰出手來,一擁而上,打得陳紵滿臉烏青,終於同樣淪為了階下囚。
那小吏搶了三人喝剩下的熱酒,一口氣飲盡了,鄉卒們忙著將冷肉、烤餅塞入懷中,這才押著三人離開食肆。陳紵、馬齊又是喝罵,又是解釋,小吏和鄉卒全都充耳不聞,時間不大,便將三人押至縣署,搡入側廳。
廳上早有一吏高坐,陳紵抬頭一瞧,單梁冠、赭黃袍,腰懸墨綬——難道是鄭縣縣令是峻不成麼?梗著脖子,才叫:“縣尊在上,吾等……”話才說到一半,卻覺腿彎處劇痛,不自禁地就跪了下來——原來是一名鄉卒橫起棒來,給他們一人來了一下:“既見縣丞,蟊賊安敢不跪?!”
原來上坐這名官吏並非縣令,而是鄭縣縣丞。
按照漢制,大縣為令,千石,其次為長,四百石,小縣亦為長,三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