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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達的安全感,只有退而把一切壓抑在心裡,這種壓抑使得他們日後變得內向了,不善表達了,甚至也喜歡去窺探別人的隱私了。�

等我們長大了,交朋友了,我們認為的友情是要親密無間,是要毫無保留。如果有一個人說:“我可以把心挖出來給你看!”我們居然也會拍掌叫好。我們忘記了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在私事上,他擁有不讓你知道的權利。我們的《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曾把“隱私”解釋為:“不可告人的壞事”,直到現在,雖然我們不再這樣定義,但這兩個字在朋友間卻最難說出口。不信,你試試,十有八九是得到這樣的回答:“裝什麼蒜?”或者“對我還藏著掖著呢,你夠不夠朋友?”�在談戀愛的時候,西方有句諺語“永遠不要相信接吻不閉眼的人”,我們卻喜歡伸長脖子,把眼睛睜得最大。我們希望把對方從裡到外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以此來確定我們的安全感。�等到結婚了,伴侶就會心安理得地翻看你的東西,你的手機來電時他(她)會毫不猶豫拿起來就接,可以隨意檢視你手機裡的資訊。如果你說“NO”,下面的理由就不用再說了,那隻代表你做了“見不得光的事”,對方當然要把它們給揪出來,拿到太陽底下曬一曬。�此外,我們還喜歡窺視名人的隱私,而且最好是隱私中的醜聞,這絕對能讓我們多吃一碗飯。究其原因只怕是我們不僅要自己平庸,還要拽著別人一起平庸。而我們在津津有味地品味了他人的穩私,從心底裡發出心滿意足的怪異笑聲後,臉色一變,罵起下流、無恥、不要臉之類的粗話來,馬上就能裝出一副君子相。實足是“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20世紀30年代,那個時候還沒有網路,一代影星阮玲玉卻同樣被我們的前輩在報紙上扒光,沒有退路的她選擇了服毒自殺。魯迅先生專門為此寫了一篇文章,他說:“小市民總愛聽人們的醜聞,尤其是有些熟識的人的醜聞……阮玲玉正在現身銀幕,是一個大家認識的人,因此她更是給報章湊熱鬧的好材料,至少也可以增加一點銷場。讀者看了這些,有的想:”我雖然沒有阮玲玉那麼漂亮,卻比她正經‘;有的想:“我雖然不及阮玲玉的有本領,卻比她出身高’;連自殺了之後,也還可以給人想:”我雖然沒有阮玲玉的技藝,卻比她有勇氣,因為我沒有自殺‘。化幾個銅元就發見了自己的優勝,那當然是很上算的。“�

潔淨網路前請先潔淨我們的心靈�

當世界上造出了第一臺電腦,人們問它,這個世界上有上帝嗎?它說“不知道”;後來,人們將所有的計算機連在了一起,再問它,世界上有上帝嗎?它說:現在有了。�確實,在現代社會,我們的生活已經被這張網網住。我們早已經離不開它,它讓我們的工作和生活變得如此便捷,讓我們能夠省去很多的精力和麻煩卻依然達到同樣的目的。�網路給每一個人的機會都是均等的,不管他是善還是惡的人。過去,一個人想刺探別人的隱私只有去跟蹤、去偷聽偷看;現在,網路提供了便捷。過去,一個人想中傷、汙衊另一個人只有去造謠、去貼大字報;現在,網路也提供了便捷。�然而,網路本身沒有錯。它只是一種平臺、一種工具。就像手槍在警察手裡是捍衛正義的力量,而落在歹徒手裡是邪惡的幫兇一樣,對或者錯只在於操縱它的人,在於人的心靈。�和現實世界一樣,在網路里正是因為我們有什麼樣的需要,它才會提供什麼樣的供給,需求不止,供給便永無止境。如果我們的心靈染上了灰塵,網路世界裡就會留下陰影;如果我們不從每一個人的思想裡消解窺探他人隱私的習慣,林小姐式的噩夢仍將繼續。

�隱私權,其實也是人的本性之一。一個人對於隱私的保護,猶如對吃喝玩樂、衣食住行的需要一樣,它屬於人的安全感的需要。“IT行業不景氣,做防毒軟體的卻是暴利”,說明在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