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就是請整容的小刀手把我的眼皮割除一些,但怕。怕眼皮切割了之後捉襟見肘關不了門,眼從此睜著或半睜著。每天二十四小時不能睜眼可怕,每天二十四小時不能閉眼同樣可怕。當睜則睜,當閉則閉,這是眼不能違背的自然法則,違背了定然受到懲罰。還有,上帝會不會找我算帳?我從來不如人造美女那麼英勇,敢於拿自己的臉、自己的身子大開其刀,極盡糟蹋之能事。人的骨肉模樣受之父母,總歸是上帝的意思上帝的作品。我不相信自己比上帝更聰明,潤色修改他的作品、在他老人家面前耍大刀,我這兩條小腿嚴重發軟。所以,我還是拿定主意,老老實實做我的小眼男人了,堅決不給整容的小刀手違反天意、施展刀法提供機會。
童年記趣
一、勿下水
天熱了,想起家鄉的河塘。冬天自不必說,可以在上滑冰:先用腳在邊上試,看能不能吃得住人,再試探著往中間走幾步,確無問題了,才一隻腳踩塊冰,另一隻腳在後蹬,輕快
快地滑向河塘的中間。大家一邊滑,一邊張著嘴,隨時準備大笑,因為隨時有人滑倒,失控的身體橫陣著滑行或旋轉著滑行,又把另一些躲閃不及的人撞得人仰馬翻。
夏天的河塘更是孩子們的樂園。三伏天,烈日當空,路上曬得冒煙,孩子們一放學,便直奔河塘而去,短褲一脫,河塘便噗嗵噗嗵下起了餃子。接著,狗刨,吃猛子,踩水,水上飄,各顯其能,不亦樂乎起來。
有幾點常規比賽專案:一是摸磚頭。將一塊磚頭朝河中一仍,大家潛水去摸,摸到者立馬鑽出水面,一手抹臉上的水,一手舉著那磚頭,比舉著三好學生的獎狀還要自豪。二是比水下憋氣。喊過“一、二、三”之後,大家一起下潛,誰最後鑽出水面誰的功夫深。為了爭取這一點可憐的虛榮,經常有人憋得小臉發紫,小眼發直,出水遲而嗆了水的更不在少數。我常想,為什麼鄉下長大的孩子多有毅力,怕是與這河塘中的運動史不無關係吧?
還有一個專案說起來有點*:一溜排站在岸上,雙手捧著那物朝河中撒尿,看誰尿得高尿得遠。突然有大人來了,一邊罵一邊追過來要打:“小B養的,我叫你們皮!”選手們便掐了尿頭,“呵”地一聲跳進水中。
那時,我還不會水,只好站在邊上的淺水區,拿眼眼欣賞河水中的戲鬧。也練幾下狗刨,但刨不了兩下身體就真往水底下鑽,象有水鬼拽似的,於是嗆了兩口水,鼻子酸酸地趕緊站定。也吃猛子,但要捏著鼻子,再將身體沉到水底。與其他“尋邊員”相互潑水,也是很開心的事情。對潑中,雙方如臨潑水節,都快活無比,都睜不開眼睛。終於有一方招架不住而抱起頭臉,佔著上風的那位便越發起勁,以痛打落水狗的精神乘勝追擊,只到落水狗不僅抱著頭臉而且求饒,或向著河岸落荒逃去。
會水前,祖父一直不讓我下水。對於水,我想到的是快樂,祖父想到的是死亡。祖父無意於阻止我的快樂,而是為了避免他的不幸:那時,他剛有我一個大孫子,我是他家的香火,他不能允許那河水把我淹滅。我卻管不了那麼多,對於他不準下河的警告,一直當耳旁風。
祖父就到河邊去逮。河邊有幾撮蘆葦,祖父躲到最密的那撮後面,眼睛透過縫隙,在一河面沒毛的小鴨子中搜尋。祖父哪裡知道,我的眼睛並不老花,在他躡手躡腳走進蘆葦的時候已經被我反偵察了。我雖然不聽他的,但還是怕他,他的巴掌曾與我的屁股那麼響亮地交流,我不能不重視這個問題。於是緊急下潛,頂多把頭髮梢露出水面。實在撐不住了,頭慢慢伸出來,一看,老頭還在,趕緊把頭再埋入水中。就這樣,一會伸伸頭看看,一會伸伸頭看看,也不知在水中憋了半長時間,就在我即將憋成水鬼的時候,謝天謝地,蘆葦後的人影終於消失。
祖父逮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