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裡發東西,我見有人多拿了眼就紅了。提著我的那一份轉了一圈,我空著手回去找領導,大罵誰手賤拿了我的東西。領導明白我的那份丟了,便給我額外補了一份。
過年時爺爺病危,催我回去。雖然老婆一再不許我回去,可爺爺臨終前要分遺產,我還是頂著大風大土大塵回去了。按理說爺爺的遺產是不該有我的份的,家裡當初全供我一個人讀書,所以哥哥姐姐相繼務了農。可是我念過書啊,我便哄著爺爺立了份遺囑。於是清朝的玉菸嘴、明朝的山水畫,還有一堆搞不明白年份的銅錢,就全都歸我了。
辦完了爺爺的喪事,我要回城上班了。說實話,我早就想走了,遠離泥土那麼多年,我已經很不習慣蹲著吃飯很響聲地喝湯。想著當初頭髮長見識短的老婆還死活不讓我回來,可現在滿載而歸了,我當然意氣風發。
出門的時候,哥哥姐姐說,小三子,你東西丟了。儘管那聲音很輕很輕,但我還是聽見了。我有這個本領,只要有人說我的事情,就是聲音響在肚子裡我照樣聽得到。所以我心裡一慌,連忙轉身尋找。我的那些寶物無論丟了哪一件都是了不得的。巡視了好幾圈,我明白了,笑著說,你們又逗我的吧,又丟了影子和腳印是不是?可凝神細看,我驚呆了,那麼好的太陽,那麼鬆軟的沙土地,我竟然沒有影子和腳印。真的,我只有駭然。
小村郵遞員
說實話,八歲那年我就開始當郵遞員了。
那會兒我們村裡還沒有郵遞員這個詞,只稱送信的。那會兒我大姐十七歲,正上初三。提起大姐是因為大姐那一年還差三個月就要中考時,卻退學了,跟著我的姑姑去了石家莊。說是進工廠先當臨時工,然後熬個幾年就能轉成正式的,就會變成城裡人了。
看得出來大姐不想去,因為大姐在父親和姑姑商量這事的時候,拼命嘟著嘴。大姐一不高興就嘟著嘴,比如她考試拿不了第一,比如她偶爾少領到一張獎狀。當然,我站在大姐這一邊,在我看來,大姐只要唸完初三考上師範,三年後回來也是公家人。而且,我們村叫丁湖莊,那個遙遠而陌生的地方叫石家莊,能有多大的區別?不過就是送信的和郵遞員的區別吧。
我的郵遞員生涯就從那一年開始了。
一個初三的男生老讓我捎信給大姐。信的信封是他自己糊的,上面只有三個字和一個括號:丁梅(啟)。男生的字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他說他沒考上師範,要出去流浪了。
八歲我就開始看小說了,所以對於男女之事我有著太多的好奇和嚮往。於是我接下了這個任務,從此也就多了一項負擔——掙郵票錢。夏天我半夜起來逮嫩知了,賣給街上的飯館,一個兩分錢。秋天割青草,曬乾了三分錢一斤賣給村頭的養兔廠。冬天帶著狗去捉野兔,一隻能賣八毛錢。春天沒的賣,青黃不接。
那男生的信來得挺勤,一會兒廣東,一忽兒北京,全是地圖上有大黑點的地方。連我們班語文老師都羨慕我,丁冬,你哪來的那麼多信啊?
我就很自豪,掙郵票的辛苦都不覺得了。
在我正為第五個四季的輪迴而努力的時候,大姐忽然回來了。大姐在村裡是出名的漂亮,這一回來,漂亮前要加上時髦兩個字了。只是大姐不覺得,而且也絲毫沒有衣錦還鄉的意思。大姐也沒辦法有那個意思,大姐在石家莊辛苦了五年,卻根本沒有轉成正式工進而變成城裡人的機會。姑姑食言了,所以連陪大姐一塊回來一趟都沒好意思。
大姐把時髦的外表褪給了二姐三姐,自己拾起了以前的舊衣裳。大姐穿舊衣裳還是一樣的漂亮,甚至是更漂亮了。所以大姐像花,媒人像蜜蜂和蝴蝶,翩翩而殷勤。我爹孃花了眼似的在可能成為女婿的公家人裡挑,可無論挑哪個,大姐一律不同意。爹孃先是訓罵,說大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