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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定了他們無論是總體能耗還是單位能耗都非常大。要保持現階段的經濟增長,乃至未來的產業提升,對化石類能源的依賴都是非常嚴重的。也就是說,他們在可以預計的很長時間內,即使單位能耗大幅度降低,那總體能源消耗還是將繼續增長的,對應的是排放總量也隨著增長。而一旦總量排放上給加了鎖,不但不能多排了,反而要逐漸削減,那意味著能源供應將無法得到保證。如此一來,在缺乏足夠的驅動力後,經濟發展也自然就無從談起了。

明顯的,以上兩種可供選擇,後果都是災難性的,左右皆不是,誠如戴佩妮歌中唱到的那樣—“兩難!”那有沒有第三種選擇,可以既不揹負“毀滅地球”的罪名,又能保證所需的能源消耗呢?這個,人家已經給設計好了套子,就等著你把腦袋伸過來了。

套子一、向其他國家購買排放指標

按照那份“丹麥議案”的規劃,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50年減少50%。除了一脆弱國家外,其他的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要被納入強制減排的軌道上來。劃定出每個國家的排放總指標,實行總限量控制。每個國家被允許排放總指標按人均碳排放權乘以人口基數確定。而人均排放權則視國家發展程度加以區別,大致發達國家每人每年平均噸、發展中國家每人每年平均噸。具體到某一個國家,你的允許排放總指標不能滿足要求的話,那好,按照《京都議定書》中確定的碳交易原則,花錢向那些排放指標有餘的國家購買。

這個方案,其設計出發點顯然是要掠奪並扼殺發展中國家的,尤其是以中印為代表的新興國家。他們正處於GDP高速成長期,能源需求量大。就好比一個快速發育中的人,離不開大量卡路里的攝入那樣。前面說過,由於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所限,即使提高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單位產值能耗,未來很長時間內,這些國家的能源需求總量將呈現持續增長態勢,並且還是要以化石類能源為主。一旦被總量限制套牢,允許指標肯定不夠用,要吃飽的話,必須花錢對外購買指標,也就是碳排放權。

向誰購買呢?其他發展中國家肯定不行,他們還餓得大嘴一張一張呢。即便有盈餘指標,也只不過杯水車薪,核定總量就很小嘛。而歐盟等發達國家,則由於人均排放指標高出發展中國家近一倍,再加上已經跳出了高能耗發展階段,本身又掌握最先進的能源替代技術,可以在輕鬆完成減排任務的情況下實現指標結餘。所以,一旦總量減排方案得以執行,中印等國,為獲得必要的能源消耗權,被迫斥巨資向歐盟購買指標就成了唯一選擇。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意在掌控世界規則制定權的碳政治遊戲(4)

這筆資金將大到何種程度?大到我敢說你們現在肯定連想都不敢想。

目前,歐盟碳交易市場的噸碳排放價格是歐元,約合美元。而一旦總量減排全球推廣開來,這一價格在爆炒下會一路翻番,突破100美元應該不成問題。也就是說,你消耗一頓燃煤的話,按1:4的二氧化碳產出率來計算,將至少為排放資格支付400美元的費用,屆時,被排放總量禁錮的發展中國家,如要滿足能源需求的話,將為碳排放權的獲取支付何等鉅額的資金呢?說實話,我也不敢想象了,還是把想象的空間留給朋友們吧。

想象他的驚人程度確實有點難,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是套在身上,足以將國家勒死的一條絞索!屆時,歐盟國家就可以揮舞碳排放權這個武器,源源不斷地榨取發展中國家的鉅額財富。與之對應的是,發展中國家則因為財富的大量流失,而無力進行正常的國家建設,他們的企業,也將會因為生產成本的大幅增加,而喪失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於是,經濟越來越凋敝、民生越來越艱辛、社會越來越動盪,整個國家不可避免地陷入噁心迴圈的漩渦中,淪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