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簽訂新盟約的兩個條件:一是正式廢除“英日同盟”,二是邀請法國和中國參加。美國堅持邀請法國和中國參加這一協定,是因為美國覺得英法兩國在爭奪近東及德國問題上矛盾重重,特別是法國對美國負債累累,把法國拉進這個協定,可以增強美國同英日角逐的力量。休斯還認為,邀請中國參加這一同盟,將使中國方面感到他們仍是遠東的重要力量,在新的聯盟中需要投票表決時,將有五票而不是三票,這樣“就沒有人會說英國和日本聯合起來反對我們”。在英國原方案和美國主張的基礎上,由日本代表幣原提出了一個修正案,該修正案經休斯、貝爾福、財部彪三人會晤透過後,由休斯通知中國和法國,請兩國加入。這樣就形成了“五國同盟”。
1923年12月7日,英美日三國就邀請法國和中國參加同盟達成一致意見。12月9日,對同盟協議內容達成一致,12月10日,五國對外宣佈了協議內容。
1923年12月13日,美、英、中、法、日五國代表在華盛頓簽署了《關於太平洋區域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條約》,即通常所說的《五強條約》。根據《五強條約》第四條的規定,在五國於華盛頓交存批准書時生效之日起,“英日盟約”即正式廢止。條約另外三條規定五國“相互尊重它們在太平洋區域內的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權利”,如果上述權利“遭受任何國家侵略行為的威脅時”,則五國應該“全面而坦率地進行協商,以便達成協議,聯合地或單獨地採取最有效的措施”。《五強條約》的有效期為10年。為了防止日本人節外生枝,條約中還規定了“太平洋島嶼屬地和領地”對日本來說僅限於日本委任統治島嶼,不包括日本本土列島、千島和已經獨立的琉球。;
“英日同盟”的廢除是美國遏制日本在遠東太平洋地區擴張的主要步驟,也是美國在華盛頓會議上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英日同盟”廢棄後,尚有若干日本政客眷戀過去該同盟所畀予日本之大惠,奔走遊說於英國政治家之間,不過徒勞耳。“英日同盟”解體時,一戰後期曾任日本駐英大使館武官的田中國重大佐當時剛剛卸任回到東京,他對英國駐日武官皮戈特上校說:“將來,甚至可能連雙方互換配置在部隊的翻譯軍官也不受歡迎了。”
對於英國來說,俄德滅亡後繼續維持該同盟的意義已經不大,若與日本無特別利害衝突,則可暗中維持雙方之合作關係,但在日本不斷侵犯英國在遠東利益的情況下,將其廢除倒也無妨,但是也有人預見性的指出,英日同盟關係一經解除,此後英國將不免成為當年沙皇尼古拉二世所稱的“黃皮猴崽子”的敵對目標之一,在未來英國在遠東的殖民地不可能完全免於戰禍,廢除“英日同盟”所留下的後患將在未來以最暴烈的形式爆發出來。而以後形勢的發展果然證明了這一觀點。
對於美國來說,這一勝利的意義也不象它自己所評價的那麼高。英國這一日本的國際支柱早已不穩,這一點日本自己也很清楚。在華盛頓會議前日本政府給其全權代表的訓令中,就要求在擴大或改訂英日同盟時“以維持日本在亞洲的特殊權利為基本原則”,顯然,《五強條約》沒有觸動日本在遠東的任何利益,而只是“太平洋島嶼屬地及領地”的一個互不侵犯條約。而且美國在條約中還作了進一步讓步,承認了日本在西太平洋地區取得的特殊利益。
是 由,
(三百四十五)走向法西斯化的日本
一位美國學者還稱,《五強條約》的後果是“……日本得到了英國和美國的保證,它們將不會採取聯合軍事行動反對日本,日本只可能受到美國所能承擔的運用外交壓力的限制。”
“英日同盟的解體是一件可悲的事。從長遠看,它對美國的影響絕不亞於英國……美國迫使英國廢止與日本的同盟關係之舉是外交政策中的一個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