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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還要紅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後者的一部自傳裡,儘管像“連逛百貨公司都要等打烊之後”,“連理髮店也不敢去,只好操刀自裁”以及“走在路上隨時會被群?包圍”等等待遇,姚明已經“享受”過了,但是,像“女人躺在地上央求喬丹開車輾過她的身體”這種場面,姚明應該還沒有碰到過。姚明更不敢像Jordan那樣憤怒地寫道:“老實說,好幾次我快被煩死了,很想對球迷大喊:他媽的,滾開!”

當然,不幸地,還有女人。一向被視?青少年偶像的Kobe Bryant在這個夏天的慘痛經歷,還是不去說它了,據Magic Johnson的痛陳:“當你在NBA打球,無論在哪個城市,總會有女人在路上等著你,她們的目的是‘收集’球星,與愈多球星發生關係,她們就愈有成就感。”Johnson本人正是這些女人最大的“受害者”,不但在每一個城市都有女人在路上等著‘收集’他,還喜歡和他搞多P,最後搞出了愛滋。當然,Johnson若說自己慘,宣稱曾和兩萬個女人睡過覺的Wilt Chamberlain就笑了,不過是在天堂。比較而言,Shwan Kemp算是幸福的,只須在全美所到之處隨時防著那些突然衝到面前?且叫他爸爸的黑面板小孩可以了。曾有NBA經紀人透露,保守估計,平均每名NBA球員都有一個私生子。

一位姚迷在網上說:“除了他的工資,我實在很可憐他。”如果你像我一樣也站在替姚明著想的角度,就會發現除了崇拜者之外,這種想法對於被崇拜者未嘗不也是一種自救之道。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群眾是真正是的英雄,群眾是真正是的名人,名人應該努力地去崇拜群眾,一時崇拜不起來,至少也應該嘗試去同情一下群眾——除了他們的私生活自由。群眾、尤其是“害”了名人的那部份群眾原來是很值得去同情的。

最新一期《新科學人》刊登了美國心理學家的一項研究成果:大約三分之一美國人患有“名人崇拜症”——也就是說,就像我國的電視廣告裡總在告誡的那樣,缺鈣、頭皮屑、多汗、滿(去掉三點水再加蟲字邊)蟲和“名人崇拜”其實都是一種病。調查發現,輕度的“名人崇拜症”患者約佔百百分之二十,他們以“消遣”?理由,緊盯名人在媒體前的一舉一動,這群人的個性大多活潑、愛冒險、積極?喜歡社交。中度患者皆傾向於相信自己與偶像的關係“非比尋常”,這批人非常神經質、情緒化?且陰陽怪氣。至於重病號,表現?習慣性地偷窺偶像的一舉一動,或?吸引名人注意而自殘或傷害別人,已進入病理學上的“臨界狀態”。這些患者在追逐偶像的過程中,緊張、沮喪及社會功能失調的程度會逐步攀升,輕者害了自己,嚴重的會有反社會傾向。更值得同情的是,“名人崇拜症”一旦患上,就會像名人那樣很難再“變得不那麼“出名”。

若是跟美國人比還不足以移情,那就再想一想同胞王治郅吧。想想整個夏季都比較得閒的大郅,姚明會不會覺得,還是累一點的好,還是比較有名的好……要不,咱們還是別變回去了吧?

二線名牌

如果飯店越開越像Outlets,那么飯店裡賣的東西,似乎也就無法不越來越像名牌時裝。

紅酒之外,嚼爛一塊肉,吃進一條菜,嚥下一啖湯,很難說吃喝也屬於符號消費,不過我還是發現,還是有一些食物已經受到了名牌時裝的感染,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名牌副線產品, Young line。例如“小龍蝦”之於龍蝦,“九孔鮑”之於鮑魚,鮮鮑之於幹鮑,等等。其間的關係,尤如Emporio ARMANI或Armani Exchange之於GIORGIO ARMANI,DKNY Jeans之於DKNY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