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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書來,拍了拍上面瀰漫著的些許灰塵,然後慢慢遞到她的面前。我說:“我胡說八道幹什麼呢,書上都白底黑字寫著呢。”

歷史書上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公元前550年,以範氏為首的新興勢力聯合起來攻打當權的大夫欒盈,欒盈不敵逃到了楚國,不久又逃到齊國,齊國將他偷偷送回到他在晉國的私邑曲沃。欒盈以曲沃為據點,發兵進攻晉國的絳都。新興勢力迅速佔領固宮(晉襄公廟),在戰鬥中,奴隸斐豹提出以解放自身作為效忠的條件,新興勢力當即燒掉了斐豹淪為官奴的文書。在這種背景之下奴隸斐豹因此殺死了欒氏的力士督戎,獲得了自由。這是奴隸解放史上的第一個特例。到了公元前493年,趙國的國君趙簡子正式頒佈發令:“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

“人臣隸圉”就是指奴隸。“免”是在戰爭中立功者,可以免除奴隸身份。

這條法令產生的背景是春秋戰國時期,在中國廣闊的大地上正進行著一場偉大的革命。國與國之年長年戰亂,血流成河,兵力消耗嚴重,各個國家兵源均出現嚴重不足的情況,一些諸候國君為了提高自己國家的國防力量,除了招收有自由民身份的國民之外,開始吸收無自由身份的奴隸從軍。奴隸在戰爭中如果立功,就可以豁免自己或親屬奴隸的身份。而奴隸立功大小的標準就是以砍殺敵首的數量來計算,砍敵首越多,功績越大。這是一條光輝的法令,是奴隸解放史上的一大革命,是幾千年來奴隸黑暗歷史上呈現出的些許光明之一。在這之前,奴隸是不允許加入國家軍隊的,他們一般不能改變自己奴隸的身份,只要生為奴隸,生生世世就為奴隸,永世不得翻身。

歷史到了公元前五世紀的時候,終於出現了這樣一條法令,這是有據可查的歷史。據我的考證,這種做法在春秋時期應該就普遍出現了。現代文明的發展史及我們積累的社會經驗一再地告訴我們,人類社會規章制度的制定大多都滯後於社會發展的現實。我們還可以推測,這種做法出現之後,在國與國之間應該以一種極快的速度發揮著類似的影響。這種影響直到幾千年之後,每當我沉浸在黑暗裡,我仍然可以清晰地聽到那些走投無路的奴隸們磨刀霍霍的聲音。他們沉默著,他們用粗糙的卑賤的骯髒的沾滿泥土或者血汙的手,從奴隸主的手中接過了各種殺人的利器。他們要獲得自由,他們要入伍,他們要殺敵人去。

我輕輕地說:“我並沒有騙你,無名曾經是一個奴隸,他為了解放自己就只有從軍,砍敵人的頭。這是一條自我解放的道路。當然他們還有另一條出路,就是可以團結起來發動暴動,反抗奴隸主的殘酷統治,殺死那些殘暴的奴隸主,搶奪他們的土地、牲口和糧食。但是我們學過歷史,知道這條道路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為那時候奴隸主還很強大,即使奴隸們全部團結起來也很難打敗他們。他們幾乎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所以無名只能去上前線,砍敵人的頭,走殺敵立功的道路。無名在戰場上殺敵人,他立功了,現在他獲得了自由,他的戰功就是他背上的十顆人頭!

我們還知道,十顆人頭的重量與十顆汁水充足的西瓜的份量相當,不同的是前者可以憑此贖取自己和自己親屬奴隸的身份,我們歷史書上說的就是這個事情。”

我的女朋友王小花聽了我的解釋,還是有點不相信。她不相信我也沒辦法。同時她還認為我要說的故事太殘酷了,充滿血腥和暴力,讀者可能不會喜歡,他們一般來說喜歡輕鬆搞笑,男歡女愛等等之類的故事,而我的小說中顯然看不到更多這樣的東西,這就會缺少賣點。

對於王小花的批評,我只好默不作聲。

我也不喜歡血腥和暴力的東西,但是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要講到古代的歷史故事,就必須提到血和暴力。人類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