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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明當時還是工會主席,我記得他要房子的時候我也提過,讓他可以等一下第二期,房屋面積會大一些,他家經濟條件好,也不怕多這點錢。但是他妻子浦梅不同意,覺得還是房子拿到手才放心。浦梅,你們知道嗎?」

「知道。田文明的妻子。」

「浦梅是當時昆州水泥廠旁邊一個村子的農民。因為廠區擴充套件建設,需要修路,佔了村子裡的田地,和村子裡商量,招收了一批村裡的青工。浦梅就是那時候進的昆州水泥廠。」

「因為是職工福利房,按規定是隻能認購一次的。像我和我們家老宋,兩個人,因為是一家人,也只能認購一次。不然就亂了套了。但是浦梅執意要要,也就給了他 80 平米的。」

執意要。那這個浦梅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這個家裡,是這個馮蘭仙嘴裡的「村婦」掌權,這是不是田文明殺人行兇的原因呢?

盧一品來勁了。

「馮大姐,田文明好像在昆州一中對面還有房子。他不是一直住在廠裡吧。」

「沒有。他們家 1998 年就搬出去住了。1998 年,田文明辦了停薪留職。2000 年,正是辦了辭職。他老婆浦梅就更早,1995 年就辭職了,浦梅也不是正式職工,是臨時工。」

「1998 年,田文明一家搬到外面居住,房子就空出來了。你說的昆州一中門口的房子,是他們家老二開水站的房子,是後面開發昆州一中周邊以後才買的。之前,還買過另外一套房子呢。搬出去以後,廠裡的那套房子,給了浦梅的一個什麼表弟住。」

馮蘭仙已經開始逐漸接近他想要了解的內容了。

1998 年年初停薪留職,1998 年 6 月,是警方記錄的第一起兇殺案案發時間。

辭職和殺人,有關係嗎?

「1996 年以後,改制完成。當時省內,和昆州市內,水庫,高速公路,省道,等等的各種基建專案紛紛上馬,水泥需求量很大,都供不應求的。公司效益一直都很好,工人收入也很不錯。除了工資之外,年終有考核獎勵,全勤獎,兌現獎,股金分紅等等。在昆州算是收入比較好的單位,比很多行政事業單位的人收入都高。」

「經濟條件好了,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就選擇搬出去另買房居住,廠裡的房子空下來。當時的廠長,忙著拓展銷售渠道,拓展市場和準備技改。在職工管理這一塊經驗不多。默許了職工把自己的房屋對外銷售和租賃。廠裡一下子湧進了很多外來人員。」

「這些外來人員多了,就開始不遵守廠裡的各項管理規定,養狗的,陽臺上養雞的。車輛亂停亂放,在家裡聚眾打麻將等等時有發生。警察都來處理過多次了。這些人不是廠裡的職工,也不服從廠裡保衛科的管理,還出現過幾次爭執和打架。」

「1999 年年底,是我頂著壓力,力主實施了現在的管理制度。規定廠裡的住房,只能由本單位職工居住,不得對外銷售或租賃。否則,就由廠裡出資收回。出資額度不能按市價來,是按照當時廠裡銷售的價格原價收回的。這些都是有底單的,很好清查。」

「這套制度實施後,田文明兩老就收回了房子,房子是收回了,只是沒回來住,也不賣,一直空著。到了 2010 年前後,才搬回來住的。田文明家老二有個孩子在唸幼兒園,那個孩子是兩老負責接,父母負責送,放了學,就是接回廠裡的房子。」

「盧一品,問她浦梅為什麼要辭職?」

浦梅!

是啊,辭職,是辭職。盧一品一陣懊惱。自己只顧著聽馮蘭仙講房子的事情,把「辭職」這兩個字忽略了。

「馮大姐,田文明的老婆浦梅,為什麼要辭職離開工廠?」

「這個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