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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讓林泉突然的發作嚇了一跳,摒著氣,沒敢出聲。

第十四章 熱血與懲罰

事件爆發僅一天的時間,春江市委在應對群體性事件的措施可謂及時,成功平息圍觀群眾激憤的情緒,在疑犯投案的新聞播報之後,圍觀在西園賓館外的數千名群眾開始撤離,沒有演變成難以控制的惡性事件。相比鄰省某縣賓館少女離奇離死最後導致上萬名憤怒群眾縱火燒賓館的事件而言,赤江市成功化解一次巨大的風波。

新聞發布會之後,餘滙豐銀行魁坐在訕委辦公室裡,透過電話給省裡匯報事件處理後的結果,放下電話,手裡面滲滿汗水,餘光魁拿手在衣襟上擦了擦,看著坐在對面沙發上的謝恭和,心裡又氣又恨,揮了揮手,說道:「張添投案自首,事情暫時平息下去,後續的素情審理,你代表市委追蹤一下,與沈氏集團的合作是政府那一塊的事情,等賀市長回來。你直接向賀市長匯報這件事吧。」

謝恭和見餘光魁急著撇清關係。心裡痛罵了一聲:餘光魁不可能看不出案件的疑點,看到疑點。卻不深究,既想享受與沈氏合作帶來的好處。又不想承擔其中的後果,真他她的是隻老狐狸。謝恭和沒有多說什麼,就離開餘光魁的辦公室。

羅一民與張涵聯絡不上萬小龍夫婦。這個時間也不可能聯絡得上。

春江市委的動作不可謂不及時。羅民、張涵滿心挫折與失落。這麼一來,媒體的嘴巴就給堵上。國內地媒體都是有主管單位的,沒有確切的證據。僅靠有限的疑點繼續追蹤此案。就要承擔太大地風險。就算付出極大的代價。真相也不大可能露出水面。

可以說。這件事在進入媒體的視野之前。就註定要從媒體裡消失掉。

正義不過是權力鬥爭地陪襯物。林泉的話多精道啊!

不管怎麼說。能給他們幫助的。也只有林泉一人而已。羅民、張涵得知這個結果之後。首先想到回明城大酒店去找林泉。林泉還沒有離開春江市。羅民、張涵走進明城大酒的大堂跟方楠取得聯絡時。他正在讀《春江晚報》,頭版以紅榜報導沈氏集團與春江市政府簽訂聯合開發春江工業園區的新聞。沈氏集團將在五年時間內。向春江工業園區陸續投入五十億地資金。

春江市04年的工業總投資也不過十五億。相比之下。花季少女的性命真變的無關緊要了。林泉嘴角微微抽搐著。沉默著不說話。

不管是聯合投資名下地企業,還是西宅公益基金會。知道林泉的身份都是中層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員。

經過短時間地接觸,張涵雖然不知道林泉的真實身份。也猜到這個三十歲左方的青年握有常人不及的權勢,靜聽著電梯緩慢上升的聲音。張涵注視著羅民。問他:「你的朋友是什麼人,小秘貌美如花。出行還有保鏢?」

羅民笑了笑,露出斷了半截的門牙,還沒有時間去補牙,看上去有些滑稽。說道:「我可沒資格交上這樣地朋友,他是我以前的老闆。」說話有些漏風,聲音都變了形。

「哦。什麼公司的、也是家族企業嗎,很少看到這麼年輕的大老闆?」

羅民猶豫了一會兒,真誠的說道:「公司不會跟這事件扯上聯絡,我從昨天起已經不是這家公司的工作人員了,所以不能隨便透露公司的事情。」

「這麼神秘?」

「也沒什麼神秘的,跟他的個人作風有關。」

「有錢人忌諱也多,林泉能猜到今天的結局,可見他也屬於那類人。」張涵不屑的說。林泉對整件事的反應,過於沉默,冷靜,讓人懷疑他身上已經沒有正義的細胞。

羅民跟林泉按觸的時間也多,知道他不會是這樣的人,或許對現實有更清醒的認識,所以表現出來難免讓人認為冷血了。

羅民笑了笑,沒有對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