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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英雄的末路——倒“宗”運動
偷稅一案才剛開始,宗慶後的美國綠卡又成了對方新的把柄。同時,美國國稅局接到舉報,開始就宗慶後申報繳納個稅事宜進行詢問與調查。“綠卡與美國稅案”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威脅,但是對宗慶後的公眾形象的打擊是致命的。敵人的攻勢比我們想象更加兇猛,名列世界五百強,達能的“戰鬥力量”確有過人之處。
2008年6月頭,香港的“港府官員”因持有綠卡,被稱為“雙國籍”,沸沸揚揚好一段時間;在臺灣“大選”中,馬英九因為曾經持有“綠卡”被競爭對手揪住不放。從來沒有時髦過的宗慶後,恰恰在此時一不小心當了活靶子,而宗慶後的身份是全國人大代表,這下,他還擁有了一個專有名詞,叫做“涉綠參政”。
《中國青年報》報道說:“宗慶後打了個擦邊球。……從法律上來看,持有綠卡的宗慶後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是合法的。但在實際上,這是不合適的。我國現有法律制度對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給與了最廣泛的保證,但是實際選出的情況卻常常顯示出不妥。一人擔任兩地代表、跨地區擔任代表,這些都不利於代表履行職責。” 評論家說:“試想我們中國憲法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居然被一個個美國永久居民所代表;這是比讓“黑社會老大”當代表更加可怕的事情。
美國稅案也是媒體熱炒的題目。
個稅是不能“雙重徵收”的,宗慶後在中國納了稅,在美國就不必再納稅。但是宗慶後從達能集團獲取的那一筆報酬,在宗慶後在中國交了稅金和罰金後,又被無聊地舉報到美國。
新浪網舉辦了“宗慶後美國稅案”的訪談節目,我與娃哈哈工會顧問李肅出席了。主持人興高采烈地用攝像機近距離地拍攝宗慶後“綠卡”的影印件——相信宗慶後不肯舉著綠卡讓媒體拍照,我手持影印件讓拍,主持人也覺得非常滿意。我長了一張溫和的臉,媒體覺得我非常好打交道的一個人,一定要我發表“綠卡門”的看法。
在此之前,宗慶後對持有綠卡曾有表態,說辦理綠卡是為了“方便進入美國”。
我知道綠卡對於宗慶後的用處也不過如此,;至少在宗慶後還沒退休、生意蒸蒸日上的時候是這樣。從1999年獲得綠卡以來,宗慶後到美國的天數,1999年為16天,2000年8天,2001年7天,2002年14天,2003年9天,2004年0天,2005年40天。2005年以後,他再也不去了。根據美國移民法,持有綠卡人每年需要在美國居住半年以上,因為綠卡代表一個人想永久居住美國的意願。
在場的嘉賓卻無法接受“方便進入美國”的看法,而且進一步追問持有綠卡的宗慶後在美國沒交稅被查,現在怎麼辦。
我回答說:“的確,宗慶後不尊重美國的法律。第一宗慶後不尊重美國的移民法,他辦了綠卡,但是不在美國待著;第二,宗慶後不尊重美國的稅法,他拿了綠卡,就得宣誓遵守美國法律,但是他沒在美國如實申報全球收入。”
主持人說:“呀,跟達能說的一樣!”好像忽然間誤會了我的立場。
我繼續曝猛料說:“我可以作證,幾乎我所有的企業家客戶都有綠卡。”然後我補充說:“能作證的還不只我一個,還有個到處做講座說真話的學者,叫朗鹹平,他說一個民營企業家掙到錢以後去做什麼?標準答案是拿綠卡。其實他答題沒答完。企業家還希望爭取當政協委員或者人大代表,因為他們急切地希望擁有話語權。這兩個答案有其深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