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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之死亡我與史理光在一起的過程,是頗為轟烈的。

他結婚十五年,有子有女,在認識短短的六個月期間,便決定與妻子離婚,走到我家來。

當時「輿論」頗為震驚,而我則被勝利沖昏─頭腦,只覺得自己是全世界魅力最驚人的女人:看,一個男人為我拋妻離子,不顧一切地追求我了。

一半也為了感動,便挺著胸膛,絲毫不理會家人親友的勸點,毅然地與理光同居。

高潮過後,人們的嘴巴停止議論紛紛,目光也不是那麼訝異,自己的一顆心平靜下來,便發覺史理光並不是我想要的男人。

不錯,他外型很好,長得也瀟灑,在局裡擔任工程師,職業高貴,但是……下了班他就在家裡坐著,並且不願意出外交際應酬,喜歡喝一點酒,專挑我那瓶不知年拔蘭地,不到三個月就把存貨喝得一乾二淨,我不是心疼錢,而是現在買也買不到這種酒,原來是存著在過節時應酬朋友的……這許多細節在一年內便惹得我眉頭頻皺。

結婚久了,他不大注意儀容,開始與我在一起時,他也提起過勁,買過一兩條新領帶,隨後便放棄,回到我的公寓便紐開電視看新聞。

他自己十五年來採下的產業全付交下給妻兒,赤身跑到我這裡來,揚言「我整個人都交給你了」,我不久便發覺這是一個大包袱,只好容忍下來。

理光對於我們的將來沒有計劃。

薪水他自己用一半,另一半交回家做贍養費,再也沒有餘力做其他的事,現在我開車接送他上下班,我是一個痛苦的勝利者。

但又怎麼埋怨呢?畢竟他的犧牲比我大呀。

有時候還得買了蛋糕招呼他的兒女。每隔兩個星期,他便把他們帶回來小坐,省得滿街跑,亂花錢。

連我都譏笑自己太會做人了,我到底在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

側聞連史太太都詫異的跟人說:「這樣沒名沒份,而且還得貼著理光,真難為她。」

我只覺自己是隻大羊牯,騎虎難下。

史氏夫婦自幼兒出生後,根本沒有太大的交通,平時各幹各的。

史太太跟人合股開一間裝修公司,很多時候坐在店裡,孩子交傭人帶,假期約了朋友搓麻將,與丈夫格格不入,因此交理光提出離婚的要求時,她也很慡快的答應。

自然史太太覺得她沒有面子,也僅止於此。

離婚後她找到男朋友,是一個承造商,孩子們早已大學畢業,沒有負擔,環境要比我與理光好得多。

我更有種上當的感覺,身為「第三者」,背著破壞人家庭幸福的罪名,自然要看到人家慘兮兮的才甘心。沒想到會有這樣滑稽的結局。

我冷眼旁觀理光,說他深沉呢,也不見得,但是一個人活到這個年紀,自然也很會得掩飾自己,我很難猜測他心裡想些什麼,大抵想是想的,見沒有解決的辦法,也就擱在一邊。

有時候我問自己:「伊娃,你打算就如此與史理光過一輩子?」

心裡也隱隱覺得無此可能,因此反而對理光加倍縱容起來,下了班來不及的回來陪他,週末老闆要我開工,便板起面孔,有種慷慨就義的感覺。

我跟自己說:伊娃,你都廿八歲了,還有多少個青春?這樣杷下去,要到幾時?

理光喝了兩杯,也會同我說:「你若離開我,我就完了,天地再大,也沒有地方容我,我的妻子早找到情人,所以你若拋棄我,我與你同歸於盡。」

我當作笑話來聽,如今誰還肯為誰賠上性命,沒有這樣的道理,不過理光的確為我犧牲了許多而我,我除─賠上青春,還有名譽。如果離開理光,我也很難會找到更好的男伴。

我苦笑。我們兩個人真是耙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