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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蘇州府崇明縣、通州海門縣大雨,潮湧,漂民廬舍。

壬戌,命工部運文綺及綿戰襖詣大同,以俟給賜大將軍徐達徵北軍士。

夜,京師風雨、地震。

癸亥,皇后千秋節,祭奉先殿。

丁卯,北平永清衛軍器庫火。

戊辰,華、媯川、宜興、興雲四州徙其民於北平附近州縣屯田。

興化府仙遊縣大火。

己巳,詔戶部經理功臣田土。

庚午,高麗王王顓遣其禮部尚書吳季南、民部尚書張子溫等奉表,貢馬及方物。表言:&ldo;耽羅國恃其險遠,不奉朝貢,及多有蒙古人留居其國,宜徙之蘭秀山,逋逃所聚,亦恐為寇患,乞發兵討之。&rdo;上乃賜顓璽書曰:&ldo;朕聞近悅遠來,赦罪宥欲,此古昔王者之道。治大國如烹小鮮,乃老聃之言,寬而不急,斯為羙矣。使者至,齎王表,陳耽羅事宜,朕甚惑焉,因小隙而構成大禍者,智士君子之所慎。夫耽羅,居海之東,密邇高麗,朕即位之初,遣使止通王國,未達耽羅,且耽羅已屬高麗,其中生殺,王已專之。今王以耽羅蕞爾之眾、蘭秀山逋逃之徒,用朕之詔,示以威福,一呼即至,削去孳生之利,移胡人於異方,恐其不可,蓋人皆樂土,積有年矣。元運既終,耽羅雖有胡人部落,已聽命於高麗,又別無相誘之國,何疑忌之深也?若傳紙上之言,或致激變,深為邊民患,人情無大小,急則事生,況眾多乎?朕若效前代帝王併吞邊夷,務行勢術,則耽羅之變起於朝夕,豈非因小隙而構大禍者乎?王宜熟慮烹鮮之道,審而行之,不但靖安王之境土,而耽羅亦蒙其德矣。如其不然,王尚與文武議之,遣使再來,行之未晚,王其察焉。茲因使還,齎此以示。&rdo;

辛未,以安慶、武昌二府湖池魚課歲米賜吳、楚、靖江三王各三千八百石。

遣使齎璽書,諭故元國公白瑣住曰:&ldo;朕惟天道好還,無往不復。古語云:&l;胡虜無百年之運。&r;爾讀書者,安得不知?自五季亂華以來,胡人雖欲竊據中國,未嘗有過百年之數者,今元運既及百年,其數已盡,古語可謂驗矣。曩者,妖人起於汝、頴、蘄、黃之間,元兵莫能討捕,遂至群雄並起,海內分裂,此果天道致然歟,抑人事致然歟?《春秋傳》曰:&l;毋首亂。&r;首亂者必不能享其福。若前日杜遵道、劉福通、韓山童、徐真一之徒,皆首亂者也,今此數人果安在哉?蓋首亂殃民,荼毒太甚,故不能享富貴以善終耳。朕本淮右布衣,遭時搶攘,不能寧居,遂仗劍而起,壯士從之者雖千萬人,於是渡保江左,以觀天下之變,睹群雄無治世之才,蒼生有雲霓之望,乃命將出師,數年之間,剗削群雄,遂平元都,中原底定,四海為一,豈非天意厭亂,人心思治。太平之期,在今日乎。爾昔為元臣,初從察罕,繼輔擴廓,聲名久出部下,今又佯死,伏匿鄉裡,志本求安,然人心不同,事難逆睹,爾獨不見隋唐間高君雅、劉黑闥之事耶?一旦恐無賴者假爾為名,以禍生民,若不從則必如君雅受當時之禍,若從之又不免有黑闥後來之悔,為爾之計,當出詣有司,慷慨歸朝,則全家保生,共享昇平,豈不快哉?然量爾之心,遲疑不敢出者,為益都屠城之故,有所畏忌,果如是,爾所見者小,朕不如是也。昔漢高祖嘗為季布所窘辱,尚且赦之,況朕於爾,初無纖芥之憾,爾何疑焉?書至,當省朕所言,與朕一見,庶無後悔。&rdo;

日中有黑子。

是月,開封府大水。

徐州、大同府並蝗。

鳳翔、平涼二府自五月至是月雨雹,傷豆麥,詔免其稅。

蘇州府崇明縣水。詔有司毋徵其稅,恐所報或有未盡,令盡報免之。

八月乙亥朔,以孫正通為金吾右衛親軍指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