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歐母要出門去逛逛,歐父現在最喜歡的就是和林愛國下棋。
歐母就會去找林奶奶、林姑婆她們聊聊天。
歐漫青一起床,就發現父母都不在家,只有他們兩口子了。
李大輝陪著歐漫青算賬,這次婚禮花銷並不多,大部分肉菜都是李大輝打獵回來的。
算上別人給的份子錢,差不多持平了。
建房子花了大概一千塊,他們夫妻倆現在所有財產加起來還有一千六百多。
當然,如果算上腳踏車和收音機,就不止了。
總之,他們這個小家也算是吃喝不愁,還小有存款的。
他們倆現在都在作坊工作,只要作坊不倒閉,他們就有收入。
當然,歐漫青也不認為作坊會辦不好,林雨那聰明勁兒可厲害了。
她爸爸是服裝廠的廠長,都很看好這個作坊呢。
而林雨那邊,也正在計劃作坊的下一步呢。
林愛國已經把作坊和農具的事都上報了,按理來說送到公社也不遠,可是上面一點反應也沒有。
因此他覺得十分失落。
林雨倒是早有預料,他們公社的書記叫吳勝利,為人比較平庸,沒有銳意進取的心。
在他手底下工作,只要不犯錯即可,並不需要你有太多創新。
因此對於蓮花公社最近的新嘗試,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在意罷了。
林愛國遞交了報告,就算告知他一聲,林雨並不期待他能給點什麼支援。
她還有後招。
林愛國和歐父下棋的時候,林雨去了一趟縣城郵局。
“請問有沒有林文文的信?”
“誒,正好,這裡剛來了一封,蓮花大隊林文文是吧?”
“誒是的是的。”
林雨拿到了信,看到上面的地址,是從出版社發出的,就知道這事穩了。
大妞寫的那篇文章,可是她找了很多報紙看,學習了行文規則和措辭,又加上一點個人特色寫出來的。
林雨不懷疑它能否上報。
只是時間長短而已。
沒想到這報社還挺給力的,這麼快就給回覆了。
林雨拿到信,也沒有立即回家。
既然來了城裡,可不是還要去和丁香聯絡一下感情嘛。
去到機械廠的家屬院,正好是中午時間,林雨拎了一袋子雞蛋糕上門,給牛牛饞壞了。
丁香熱情地招待林雨,還讓她在家裡吃飯。
林雨吃了飯就回家了,要把大好訊息告訴大妞,讓她高興高興。
大妞確實很高興,那信封是她親自拆開的,裡面除了編輯回信,還有稿費!
總共五塊錢,不多,但這是她靠著自己寫作賺的第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