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耀武揚威罪。
本人有些不解,既有權利,炫耀一下又有何妨?
汐城殿下本為朝廷御封的皇姐,在朝廷城市百姓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權利與影響力有何不可?何況汐城殿下還並未刻意炫耀。
事件還原:汐城殿下每次暴露身份,一則是為任務,二則是為給皇帝增加影響力。同時,還能幫助百姓解決不少的困難,此事何錯之有?
被錦城城主欺壓的百姓,被淫。魔。畜。生糟。蹋的良家婦女。提起皇姐此人,何人不豎起大拇指。何人不誇一聲好?
本人經過查訪,尋找到汐城殿下幾次暴露身份所救之人,一一進行採訪,採訪影片如下。請大家自行判斷。
故而。耀武揚威罪,不成立。
第十三條:恐嚇罪。
汐城殿下確實暴力,這是本人曾聽汐城殿下親口承認過的。但暴力不是罪,相反,有時候。只有暴力才可以徹底解決問題。
事件還原:汐城殿下原與鳳凰樓並無不死不休的仇怨。但鳳凰樓三番兩次與汐城殿下為敵。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僅有東海船上的刺殺,還有之前的佔座,後又有蕭冷父母的被殺和設計陷害汐城的事情。。。
可以這麼說,汐城殿下滅鳳凰樓是勢在必行。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鳳蕭吟自願自殺刪號,這是有因有果,沒有理由將罪名全部推到汐城殿下頭上。
故而,恐嚇罪。不成立。
第十四條:敲詐勒索罪。
眾人皆知,汐城殿下十分富有,所以,樓主所言敲詐勒索,實在無法讓人信服。
事件還原:
翻手為雲覆手雨篇:
翻手為雲覆手雨因為懸賞追殺汐城殿下之事被汐城殿下反以更高額賞金追殺,苦不堪言下,要求與汐城殿下和解。所謂的敲詐勒索,不過是翻手為雲覆手雨自願交出的和解金,汐城殿下不過以彼之道還施彼身而已。
你去死吧篇:
‘你去死吧’本為紫金閣普通成員。曾在雲英谷企圖打劫汐城殿下,最後被眾多高手所嚇,放棄打劫行為。而那五十兩銀子不過是小小懲罰,何況,紫金閣幫主翻手為雲覆手雨還曾因劈碎雲蕭茶樓一張桌子欠蕭冷五十兩銀子。汐城殿下不過代為討還而已。
指點江山篇:
指點江山企圖招攬汐城殿下被拒,惱羞成怒,破壞雲蕭茶樓眾多桌椅碗筷。故而需要賠償損失,數民事賠償行為。
而且,本人當時在場,故認為,指點江山在汐城殿下明確的告訴了他弄壞桌椅茶杯需要賠償的金額後仍然勇敢的捏碎茶杯,實乃英雄也。
但據本人發稿到現在,本人瞭解到,指點江山欠汐城殿下的金子至今未還。
所以,敲詐勒索罪,不成立。
第十五條:背叛朋友罪。
據本人所知,樓主此條所說的話全是反的。汐城殿下不僅沒有設計陷害江山無極,相反,是江山無極背叛朋友在先。以江山飄雨樓樓主身份混跡在汐城殿下身邊稱朋道友,卻指使江山飄雨樓一而再再而三的襲殺騷擾汐城殿下與她的朋友。直至最後一敗塗地,純屬活該倒黴!
故而,背叛朋友罪,不成立。
十六條:不尊長輩罪。
武當掌門蒼冥、華山掌門
鄭曉峰與其夫人白鳳嬌、峨眉掌門雁飛滅、少林派惠乾大師、魔門門主石源及魔門長老方天豪與汐城殿下之前皆為忘年之交,平輩論交再為平常不過。
何況,以汐城殿下的高強武功,穩穩躋身江湖超一流高手之中,與各超級門派掌門平起平坐實在應該。雙方你情我願,樓主管得未免太寬。
再說雲霄閣閣主雲姑虹。雙方本為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