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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皓晨看著腳下變幻著的璀璨夜景,有一口沒一口地喝著玉米濃湯。

對面的高大男人優雅而熟練地用著刀叉,眼神專注地看著面前的食物。嚴皓晨“嗤”地笑出聲來。

“霍大總裁又沒吃晚飯?”

霍劍莫名其妙地抬頭看看他,隨後繼續專注於食物。

“我不是正在跟你吃晚飯?”

嚴皓晨眼神往霍劍的腕錶上一瞟。

“這個點數,應該稱之為宵夜吧?”

“你要吃宵夜,等一下我們去另外一家。那家的午夜甜點比較好。”

嚴皓晨頭痛地扶額。

“我萬分同情你的員工。”貌似霍劍的語言理解能力永遠跟別人不在同一個頻道上。“我是說,你下次可以先解決掉晚餐再來看我的演出,不會錯過什麼的。”

自從上次他睡在霍劍辦公室以來,兩個人之間的距離有了微妙的變化。除了繼續捧他的每一場演出和過問一下經費事宜以外,霍劍開始頻繁地邀他出去用餐。而且也到樂房聽了嚴皓晨好幾次的“獨家”演唱。儘管如此,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仍然是發乎情止乎禮。據說草原之王美洲豹最享受的是捕獲獵物的過程,而並不急於食用?有時候對上對方銳利得堪比獵豹的眼神,嚴皓晨決定放棄對這個思維方式異於常人的男人進行揣摩。

一段日子的接觸,卻也發現霍劍不少不為人知的一面。比如連襯衫釦子的第一顆都刻板地扣上的人,卻從來都不會按時吃飯。嚴皓晨有時候會在中午兩點接到他的電話:“你有沒有空,我還沒吃午飯。”有時候他在地下酒吧泡了一晚,等到表演結束了才說:“介不介意陪我吃晚飯。”

如果他是像八點檔電視劇裡的企業戰士一樣,為了事業忙得三餐不顧倒也可以理解。偏偏他是十一點開完會,兩點才覺得肚子餓,七點離開公司,晚上十一點才想起要吃飯。而且每次嚴皓晨問起他給出的理由都讓人哭笑不得。

“我到了酒吧才想起來沒有吃飯。”

“酒吧裡也可以叫東西吃。”

男人理直氣壯地:

“酒吧裡的東西不好吃。”

在不斷向後退去的夜景裡,男人直直看過來的眼睛灼灼發亮:

“你在擔心我?”

嚴皓晨挑起丹鳳眼。廢話!他要是因為胃出血掛了的話,他要找誰去報銷費用?而且作為一個稱職的情人,他就是裝也要裝出萬分在乎的樣子。

嘴角勾起一個好看得過分的笑容,身子微傾,“是”字即將要從兩片微啟的薄唇中吐出,卻被人佔了先機:

“放心。我的胃比我的錢包還要堅強得多。”

嚴皓晨傾過去的身子愣愣地停在原地。嘖,這個男人!魅惑的眼神帶上了鋒利的鉤子,挑釁地向上一挑。

“那它大概還比不上我的神經。”

“什麼意思?”

嚴皓晨懶懶地撇撇嘴角。

“沒有意思。”他撥了撥額前垂下的銀藍色劉海,“明早跟我去一個地方。”

“什麼地方?”

嚴皓晨挑起下巴。笑得詭異。

“去了就知道。”

第 13 章

城市的東邊是老城區,道路不寬,樓房不高,商業街和居民區混雜在一起,和高樓林立、規劃整齊的西區形成鮮明的對比。從那條著名的商業步行街拐過兩個街口,走進那條不起眼的小巷,就到了另外一個世界。

路不寬,僅僅可容兩輛車並排行駛。路兩旁的商鋪排列得錯落有致,鋪面打掃得光亮整潔。所有的商鋪臨街的一面都是透明的玻璃,透過玻璃可以看到商鋪裡陳列的各色樂器,大提琴,小提琴,三角鋼琴,短笛,長蕭,手風琴,豎琴,爵士鼓,一應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