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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1章 共享充電寶專案成功了!

“「服務」生意是指,讓你開心舒心,你下次還選他,長期賺你錢。

「懲罰」生意是指,你如果不選他,你會受到懲罰,你會很難受,短期割你一筆,反正長期你也沒這個需求。

典型的「懲罰」生意,除了共享充電寶,還有高價收費廁所,高價賣廁紙,車站的高價飯店等等等的,做的就是給你一刀的買賣。

你平時根本不需要他們,你需要的時候掏錢由不得你。”

根據龔月的描述,商厲大概理解了共享充電寶為啥能坐起來了。

服務生意是做得好,讓你喜歡。

懲罰生意是你不付錢讓你難受。

兩種生意模式是完全完全不同的。

共享充電寶不當人這事兒屬於無可避免,甚至後面變得更貴也不奇怪。

就像你避免不了24小時便利店的東西比超市貴一樣。

你避免不了景區吃飯就是比夜市貴一樣。

共享充電寶本來就不是服務你的,本來就不是「便利電」,賺的就是你「應急」的錢。

賺多賺少,全看你有多急。

就是因為要賺你急的錢,所以才把充電速度做的這麼慢,不然你不急了,他們還怎麼賺錢?

想想看,是不是這樣?

他們透過給你提供了一個續命的選擇,「懲罰」了忘帶充電器和充電寶的你。

而陳默在初期搞的又是飯糰外賣那套,靠高額的補貼,甚至是免費用,來吸引使用者,把市場先壟斷了。

壟斷之後就好說了。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使勁割韭菜唄!

共享充電寶這玩意,就不可能指望有回頭客,更別指望一個客戶能高頻率使用,能指望的只能是高單價了。

能割一個是一個。

商厲想了想,皺眉繼續問道:“不對!充電寶這玩意,完全可以自帶啊!為什麼生意還這麼好?”

龔月點頭:“您說的正常情況下,使用者自然是絕對不會為這麼貴的專案買單。”

“但只要是會用到的時候,那就是不正常時候。”

“根據我的調查,大部分用共享充電寶的人,都是出門忘帶充電寶或者充電器的。

這個時候他們的手機馬上就要沒電了,而且附近也沒有能讓他們充電的地方。

這時候,就進入到了「懲罰」狀態,消費者沒得選。

很多人真的不想買單,但是沒辦法,因為現在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大家出門只帶手機,錢什麼的都不帶了,手機停電了,啥也幹不了,甚至人也處於失聯狀態了,損失更大。”

“大家都是心裡罵一句奸商,但該掏錢還是得掏錢。”

“我們以為的情況是:半小時3塊錢你有什麼想法,誰用誰傻x!

可真實的情況是:傻x就傻x,再不衝就失聯了!”

最後龔月悠悠的道:“罵的時候狠狠的罵,但該掏錢還得掏,迫不得已,無路可逃,像極了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