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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部分

現階段當然顧不上,只能集中精力,先把軍隊的事情辦好了。

以英國為代表的歐洲功勳制度體系龐雜,名目繁多。不過這是人家好幾百年累積出來的,關卓凡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建立起這麼大的一個功勳體系,只能先從最基本的做起。

歐洲的功勳制度,花樣是多,好看是好看,但關卓凡認為有一個毛病:等級過於森嚴。許多勳位只有“有身份的人”才可能得到,有的勳位還設有嚴格的人數限制,像英格蘭的嘉德勳章,只能授予二十四人;蘇格蘭的薊花勳章,只能授予十六人;愛爾蘭的聖帕特里克勳章,只能授予二十二人。

這種制度,看起來很酷,獲得者也會有很強的榮譽感,但究其竟還是一種封建餘緒,剝開炫目的華衣,裡面是陳舊的貴族騎士等級觀念,屬於高高掛起、自重門戶的一種做法。

歐洲功勳制度的這個特點,自然而然,被封建殘留較多的政權模仿,比如明治維新後的日本政府,又比如中國的北洋政府。

明治政府的八個等級的“勳等賞牌”——即後來大大有名的“旭日章”,基本上勳等和軍官士兵的等級對應,低階官兵拿到高等級的勳賞,基本是不可能的。不因如此,因為七等以下的勳章,多授予身份微賤的兵卒,賞勳局認為,天皇在上面署名,有損皇室尊嚴,於是七等勳以下采用規定製式,取消了原有的天皇親筆簽字的“御署名”。

這一套,北洋政府學起來是最逗比的。

英國、日本的功勳制度中,勳章等級和獲得者身份的對應,只是個“潛規則”,並不拿到紙面上,而且也不是百分百絕對的,但北洋政府的功勳制度,卻完全明碼標價:

“大綬寶光嘉禾章”分五等,這個是“最高榮譽”,和普通士兵沒有一毛錢關係。

“嘉禾勳章”和“白鷹勳章”分九等,一至四等授予將官,三至六等授予校官,四至七等授予尉官及准尉見習軍官,六至九等授予士兵。

“文虎勳章”亦分九等,一、二等授予上等官佐,三至六等授予中等及初等官佐,七等以下授予士兵。

又有“陸海軍獎章”,分為四等,一二等授予軍官,三四等授予士兵。

關卓凡想,這麼上下劃線,能有士兵願意出力給你打仗?這個功勳制度,大概能從一個側面,說明北洋政府軍隊的戰鬥力了。

而民選的美國,就完全沒有這個問題。比如關卓凡前後拿過兩枚、叫總統和五星上將都魂牽夢繞的“國會榮譽勳章”,美利堅合眾國的最高榮譽,即便是最普通計程車兵也有機會獲得,而且,獲得勳章的機率比高階軍官更高。

看看獲得“國會榮譽勳章”的標準:“具備英勇頑強、自我犧牲、臨危不懼的事蹟,所表現的勇氣與大無畏精神明顯超過同伴。”顯然,這個標準,直接接敵的低階軍官和士兵,更有機會做到。

原時空,二十一世紀以來,美國共頒發了三枚“國會榮譽勳章”,獲得者兩位上士,一位中士。

當然,考慮到關卓凡穿越的時間點,後兩位的事蹟,關卓凡大約是不曉得的。

無論如何,軒軍的功勳制度,關卓凡不會走歐洲那種路子。關卓凡認為,建設近代化軍隊,特別是在中國這種後發國家,重點要放在激發普通士兵的積極性,而非籠絡舊貴族。

*RP

第一三七章 我為什麼要打日本

根據《敕命軒軍松江軍團敘勳條例》,軒軍的“勳等”共分五等:

頭等勳,授雄獅章,紅色領授;

二等勳,授猛虎章,紅色領綬;

三等勳,授捷豹章,藍色領綬;

四等勳,授烈隼章,藍色領綬。

在這四等勳之上,設“特等勳”,授“雄獅踏雲”章,紅色藍紋大綬,為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