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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二位專家經過現場勘察,再結合仰木道之提供的情況,認為此處埋藏“北京人”頭蓋骨的可能性不大。其主要理由是:一、那位原日本731部隊的大尉軍醫對轉移、隱藏“北京人”的具體時間含糊不清;二、孫中山先生的內臟在手術後一直儲存在協和醫學院,後來日本人佔領協和醫學院後,將內臟送給了汪精衛,汪精衛藉機搞了一個“國父靈髒奉安儀式”,將靈髒放於一個玻璃瓶裡,並安葬於南京中山陵,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根本不存在和“北京人”一起轉移的可能;三、有砍剝痕跡的那棵古松,其位置在公園神道附近,如果在此樹下挖坑,勢必破壞神道。因為當時日軍佔領中國後,日本方面一直在喊“日滿親善”,故破壞神道與當時的大背景不符。再者,神道一旦遭到破壞,勢必引起眾人注意,這對保密也極為不利。

儘管葉捷和張森水在理性上有著比較清醒的認識,然而出於對中國民族文化遺產“北京人”的感情與尊重,他們還是認為仰木道之先生所提供的線索畢竟還是一條有價值的線索,且事關重大,在尚未被事實所證實之前,誰也不好輕率地予以否定。何況,張森水是裴文中的學生,若真能找回“北京人”,對先生的在天之靈也是莫大的告慰;何況,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找,總是一件好事情,找,總比不找好。因此,葉捷和張森水還是將此情況如實向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宜瑜和中國科學自然與社會協調發展局作了書面報告。

陳宜瑜副院長接到報告後,出於和葉捷、張森水同樣的心情與考慮,迅即作了兩點指示:一、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對此事要保守秘密;二、由中國科學院協調發展局張金東處長起草協調調查的具體方案。

1996年5月3日,在張金東的安排下,葉捷和中國科學院地球物理研究所所長徐文耀研究員等有關專家經過商議,很快制定了一個對北京日壇公園“埋藏”地點進行“地表探測”的方案。

5月8日,中國科學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的電震探測組來到日壇公園現場,對事先圈定好的“埋藏”區域進行了探測,認為在11線9點附近下方存在電法、地震局體異常體,異常體深度約1.5米到2.5米,厚度、寬度均為1米,長度方向佔6個測點,約3米。

於是,根據中國科學院地球物理研究所提出的探測報告,中國科學院協調發展局正式向路甬祥常務副院長和陳宜瑜副院長呈送了《有關發掘工作的設想報告》。路、陳兩位副院長當即明確指示:“抓緊時間,嚴密組織,保證安全,快速解決問題!”

葉捷副所長受領指示後,迅速趕赴日壇公園和該園負責人商談發掘一事。沒想到,日壇公園的負責人卻拒絕發掘。其理由是,一旦發掘,將破壞神道和古松。而日壇公園裡的神道和古松是萬萬破壞不得的。面對此情,葉捷只好再三說明發掘、尋找“北京人”的重大價值和意義。後經協商,公園負責人終於同意藉助給古樹復壯的機會搞點小規模的發掘。

於是雙方協議總算達成,並定於1996年6月3日上午正式發掘。為了發掘工作的順利進行,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還與北京共同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日方顧問仰木道之先生簽定了一個《關於發掘失落的“北京人”化石可疑埋藏地點的協議書》。

該協議書主要就發掘物的歸屬、錄影、照片等版權事宜作了較明確的規定:一、如果發現的確是“北京人”頭蓋骨以及相關的古人類化石,歸中科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所有;二、如果發現的是金銀、瓷等物,則獻給國家文物部門;三、電視錄影、照片等版權歸雙方所有,雙方共享發表權。

6月3日上午8時整,發掘的序幕徐徐拉開了,原擬定參加發掘的各路人馬聚集在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一樓標本室的會議室裡,其中有中國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