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走進我心裡,就能看到自己是多麼的好,在你身上,不管是好看的難看的,沉默的寡言的,我都喜歡的不得了,我連你的傷口都愛。」
信寫到這裡,婁牧之彷彿穿越氤氳的塵埃,看見了易知秋伏案的樣子,他會笑一笑,露出右臉頰深深的酒窩。
「你有時候真是太可愛了,可愛到我想把你藏起來,誰也不給看。你知道麼,我在心底自私的想過無數次,我要和你遠走高飛,什麼都不管,我只想和你一起,去一個沒有人認識我們的地方,最好是亞熱帶地區,我喜歡夏天,喜歡熱空氣,喜歡黃昏和落日,如果在夏天,我就和你去海邊,去衝浪,去水果攤買西瓜,我所有的幻想,都是和你一起。
即便這些幻想不能實現,但光是想想,我已經覺得很幸福了。
小木頭,別難過。
答應我,帶著我的那一份,好好活。
哦,對了,我還有兩個小秘密要說給你,一個是送你的念珠,你不是問過我,為什麼是109顆麼,這串珠子是我母親的遺物,她告訴過我,多出來的那一顆珠子,代表自己。
還有一個,那天在趙越的酒吧,你喝醉了,我不小心吻了你,那個吻很短暫也很甜,嘗起來是櫻桃味的,我發誓我不是故意冒犯你,只是腳打滑了,但我要謝謝那個吻,因為那次意外,我才逐漸意識到自己的對你的愛意。
親愛的小木頭,請你相信,在我二十年的人生裡,你是我唯一愛過的少年,是我會一直愛著的少年。
無論我在哪裡,永遠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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